********公司向我部提出涉路工程建设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省公路路政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条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准予涉路工程建设许可,现予以公示:
公司名称:********公司
公司地址:****开发区东四路96号软件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75174J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张军
许可有效期:2025年10月23 日至2025年12 月31日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开发区审批服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546-****360.
****开发区审批服务部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