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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扩面提效项目-大唐街道原大唐区域沿街店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何村排水口中央渠道(雍平路--华海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项目编号 | **** | 信息类别 | 施工招标 |
| 招 标 人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项目名称 | **市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扩面提效项目-大唐街道原大唐区域沿街店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何村排水口中央渠道(雍平路--华海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为道路沿线雨污水管网建设提升工程,共涉及渠道长度约2349米,本次改造最大管径为DN1200。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24日9:00时 | ||
|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项目负责人及证书编号 | ****公司 张烽 浙133********00529 | ||
| ******公司 柴扬阳 浙133********23811 | |||
| ****集团****公司 向前汉 浙133********01713 | |||
| ****公司 黄富 浙133********04835 | |||
| ****集团有限公司 靳国英 浙133********03594 | |||
| 业绩 | / | ||
| 招标人代表 | 周国彪 | ||
| 公示期限 | 2025年10月25日 至 2025年10月27日 | ||
| 其他事项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局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 ||
| 监督电话 | 0575-****87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