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泊位智慧停车运营服务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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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道路泊位智慧停车运营服务商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开发区道路泊位智慧停车运营服务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直接从**市公共**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6日 14 点 00 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开发区道路泊位智慧停车运营服务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拟采购一家专业的停车运营服务商,委托其负****开发区现有公共停车**进行智能化改造公共停车泊位的全流程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和维护等,本项目现有约2529个车位,一期计划改造616个泊位。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5.运营期限:8年,其中项目建设期2个月。自签订运营合同之日起计算。

6、项目运作方式及服务内容:即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即采购人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全部交给项目中标人。由中标人完成项目所需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移交等事项。中标人在经营期限内实行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适当上缴利润,政府监督。

7、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8、验收标准: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最终的合同及考核标准均作为验收依据。

9、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整体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7、磋商供应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8、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9、投标保证金凭证和基本账户佐证资料;

注明:如供应****银行汇票、保函方式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原件书面递交给招标代理单位(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资格审查文件中递交),代理单位以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若未能及时收到或提交的不符合要求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请投标单位自行合理考虑 。标书代写

10、供应商响应文件函(格式按第七章)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5年10月24日至 2025 年11 月6 日 14 : 00 分止

2、地点:供应商直接从**市公共**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招标资料。

3、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可在2025年 11 月6日 13 点 30 分时(**时间)开始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 11月6日 14 点00 分(**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主楼716室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2025年 11 月6日 14 点 00 分(**时间)

地点:****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主楼7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采购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由采购人提出。相关的询问、质疑,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拒绝以下磋商供应商参与投标:

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到现场磋商时,请考虑路途拥堵、停车困难等情况,适当提前到达。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现场踏勘:

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投标单位可自行现场踏勘,未踏勘现场的投标单位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本项目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包(一正二副,可一并密封),商务技术标包(一正二副,可一并密封),报价标包(一正二副,可一并密封);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得短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

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形式。

(2****银行汇票、银行电汇、转账、网银形式提交的,由****收取,投标保****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可抵扣履约保证金,缴纳剩余履约保证金后,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户名:****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320********600003234

注明:①各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汇入投标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刻作为有效保证金时限的依据,各供应商应当充分预判因各种因素导致保证金到账的滞后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②如供应****银行汇票、保函方式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原件书面递交给招标代理单位(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资格审查文件中递交),代理单位以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若未能及时收到或提交的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请投标单位自行合理考虑 。标书代写

③未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以及使用其他投标单位账户汇款的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一律不予接受。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④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帐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以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帐户。标书代写

开标结束后,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或采购人统一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事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需办理退款手续。标书代写

(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

(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予以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中标人应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有权按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

8、本项目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招标文件,但不作为投标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6楼

联 系 方 式: 冒女士,0513-****6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长通路9****中心A座1205室

联 系 方 式:0513-****5656/****5668

3.项目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制作人:代福勇0513-****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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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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