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方)拟对智能仓储项目(一期)采用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会议。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智能仓储项目(一期)。
3.需方: **** 。
二、资金来源:已落实。
本项目拟选聘一家供应商为**** (需方名称)提供仓储管理系统、赋码系统、AGV叉车及配套装置等,交货期80日历日(含供货、调试、安装正常投运交付)。
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发布。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意向磋商人应是正****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生产或经营标的物的技术能力和相关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仓储系统或智能转运系统)。
(三)磋商保证金
供方应向采购人缴纳磋商保证金¥20000.00 元,按下列开户行、****银行转账或汇款。磋商保证金应于 2025年11月6日9:00 时前到达下述账号为有效(转账后将凭证复印件附在磋商报价信后):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工行****支行营业室
账 号:230********00035685
磋商文件自2025年10月 24 日09:00-至2025年11月 6日9:00(**时间)获取。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2025年11月 6 日9:00 (**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送达现场。标书代写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省****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1.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或加密邮件等其他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2.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需方恕不接收。
九、磋商地点:**省****公司办公楼三楼318会议室
磋商时间:2025年11月 6 日 9 : 00 (**时间)。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 **省**市安****工业园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73****6992
2025年10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