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广场保安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广场保安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补疑3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人员资质证书要求中监控岗保安员3名均须同时持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及有效《保安员证》”,且为资格初审要求,该条件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建议取消“双证叠加”要求,按岗位分工配置(消防岗持消防证、保安岗持合法保安员证)。
答:本项目监控岗保安员需具备综合应急处突能力,在发生火警或突发紧急情况时,岗位第一响应人员需具备消防职责,进行初期判断、报警和联动操作,并同时具备保安员职责,能熟练掌握并指挥执行应急疏散、现场秩序维护、保护关键部位、引导消防救援等安全保卫任务。该岗位设定的资格条件与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高度相关且直接对应,是保障项目安全、高效运行的必要措施。综上所述,不予修改,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第三章人员资质证书要求中关于《保安员证》,虽认可人社部门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但未涵盖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颁发的证书,建议明确认可所有国家认可的保安员相关证书。
答:《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上岗,此为国家对保安从业人员法定资质的基本要求。同时,****保障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亦是国家职业资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故不予修改,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政务区**路1688****广场A座12层
联系人:管工
联系方式:0551-****3380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181
2025年10月2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