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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 |
| 转让方名称: | **光谷半****公司 | 转让方代码: | ****0100MACHWC861B |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 转让比例: | 0.853 | 挂牌价格(万元): | 3090 |
| 挂牌期间(天): | 20 | 挂牌日期: | 2025-10-24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否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 | 否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人民币 927 万元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确认付款操作。3、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公司对本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衡平评报字[2025]第112号】****事务所****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中诚信专审字[2025]第107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5、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交易双方办理产权交易及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及向光谷联交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等),均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6、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本次转让信息披露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如需查看转让方置于**光谷联交所的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应当向**光谷联交所提交《保密承诺函》,并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和授权材料,如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方可查阅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完成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如发生受让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等情形的,按照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条款进行处置;如发生受让方拒付交易价款、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受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评估报告(鄂衡平评报字[2025]第112号)显示,关于本次评估有抵押、担保、租赁事项及重大期后事项等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公示附件。2、转让方提示:根据数份标的企业的股东协议的约定,“为免疑义,投资人可以不受限制地自由转让其目前或今后****公司股权,但前提是,(i)该等转让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及(ii)在该等转让发生时及之后,受让方应签署并交付受让方作为“投资人”(如并非本协议一方)加入本协议并受该等条款约束所需要的文件和其他行动,公司其他股东在此同意放弃所有其所享有的法定及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同意权与优先购买权并应在收到该投资人转让通知后的十五(15)个工作日内配合签署相关转股文件。在任何该等获准转让完成时,公司将更新股东名册”,故一方面,受让方需签署并交付受让方作为“投资人”加入标的企业股东协议并受该等条款约束所需要的文件和采取其他行动。另一方面,标的企业股东会未就本次转让做出股东会决议,转让方以外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最终明确放弃本次转让的优先购买权。3、由于本项目可能涉及到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场内或场外行权,确定最终受让方的规则如下,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详细阅读该规则,并对该规则完全认可。(1)若挂牌期满,只征集到1个合格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则该非股东意****交易所通知后在受让申请书报价的基础上再报一次价格(高于或等于受让申请书中报价),该价格将作为最终报价。若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合格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则由非股东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产生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以书面形式向场外的其他股东征询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告知其产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并要求拟行权的股东在规定的期间内应向光谷联交所办理行权事宜,场外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应当在收到转让方征询文件之日起30日内,按照转让方的通知向光谷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及交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若挂牌期满,同时征集到场内行权的股东以及1个合格非股东意向受让方的,则该非股东意****交易所通知后在受让申请书报价的基础上再报一次价格(高于或等于受让申请书中报价),该价格将作为最终报价。若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合格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则由非股东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产生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以书面形式向场内行权的股**征询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场内只有一个股东选择行权的,则该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场内有多个股东选择行权的,****公司法之规定先由各行权股东协商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根据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场内的股东均放弃行权的,则征询场外股东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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