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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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21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风电场项目

**县都江镇

****

******公司

本项目位于**县都江镇,属于陆上风力发电项目,为**项目,用地面积271666m2,其中永久占地7620m2,长期租用面积60500m2,临时用地203546m2,项目总投资3046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5万元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土石方应尽量挖填平衡,不能回填的弃渣,运往弃渣场堆放,不得随意堆弃。优化施工布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施工,单独剥离表层土壤,在弃渣场分区集中堆放,待工程完工后用于恢复绿化或复垦。通过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弃渣场建拦渣坝、设截水沟,设置沉砂池,堆渣完毕后利用表土对渣面进行土地整治并做好生态恢复工作。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占地、弃渣场、施工扰动区域等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土地复垦工作。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作业区布置远离居民区,并及时洒水,对施工区道路进行管理与养护,对进场道路和施工区道路进行硬化,使路面保持清洁。集电线路施工过程中,沿线有居民分布,在居民侧设置围挡。钻机自带降尘设施,爆前喷雾洒水,采用水炮泥堵塞。运输道路居民聚集区域适当加强洒水次数,定期对设备、材料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抑尘。堆场采取土工布围护,定期洒水,对于回填土、废弃物和临时堆料应按指定的堆放地堆放,场地周围采取围挡的措施。

混凝土拌和站采用站拌方式,****搅拌站设置在密闭的工棚内并配备袋式除尘装置,搅拌粉尘采取袋式除尘措施。拌合站筒仓粉尘经筒仓自带小型滤筒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从筒仓顶部的排气孔中排出。拌合站砂石料在砂石料仓中经洒水除尘,输送皮带设置密闭廊道,粉状原料均通过密闭管道输送。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施工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防尘和设备清洗,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周围林地施肥。禁止在河流附近停放机械设备和进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冲洗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到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中降低人为噪声,禁止高空抛物,减少碰撞噪声;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合理选择爆破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强噪声设备尽量移至距施工场地场界较远的地点。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废弃土石方就近运至项目设置的7个弃渣场堆存。生活垃圾、食堂隔油池油污泥采取定点桶装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及时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敏感区保护措施

控制作业范围,严格划定施工边界,采用红线、围栏等措施,禁止超范围作业。临时堆土场、施工营地、弃渣场等临时设施须设置在环境敏感区范围以外,不得在环境敏感区内进行开山、采石、挖沙、取土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生产生活废水不得直接排入环境敏感区,禁止施工人员向环境敏感区内倾倒固体废物等活动。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最大限度减缓施工期对环境敏感区的不利影响。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禁止随意砍伐破坏植被,风机竖立后,在基座周围进行绿化覆盖,植被选用当地物种。风电场除必要的照明外,减少夜间灯光投射,减少对动物惊扰影响。****风电场员工的宣传教育,严禁捕获野生动物。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自身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巡查道路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利用被区域植被吸附、大气自然扩散。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风机机组的维护,定期检修风机转动连接处,风机周边加强绿化。营运期间检修车辆较少,应加强检修道路的维护,加强车辆维修保养、途经居民点附近路段时禁鸣。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废旧零件,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箱变基础设集油坑,集油坑须做好防渗漏,废润滑油、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依托都江220kV升压站),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5.环境敏感区保护措施

规定维护车辆和人员只能沿指定路线行进,禁止擅自进入生态保护区深处,维护产生的垃圾必须全部带出。每月对跨越生态保护红线的集电线路进行不少于两次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提出存在的风险隐患整改要求,及时按整改要求限期完成。

6.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变压器油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三)退役期

风机叶片交由专业部门回收再利用;箱式升压变压器服务期满后,交由有资质的变压器回收处置单位进行回收处理。掘除硬化地面基础,对场地进行恢复,重建与当地生态系统相协调的植被群落,恢复生物多样性。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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