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服务(三次)比选公告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本次比选人拟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进行比选,以确定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人,为单位企业年金基金提供全面、专业化的受托管理服务,确保企业年金运营和投资运作规范透明,使年金资产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获得合理收益,实现保值增值。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产生一家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服务(三次)
2、项目概况:****及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预计截止2025年底,****企业年均资金规模约15万元,个人账户约12个;**台****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均资金规模约13万元,个人账户约16个;**台商投资区****公司企业年均资金规模约10万元,个人账户约11个,服务期从2026年8月起-2028年8月。参选方案不包含受托直投组合。
3、管理费报价函最高限价:受托管理费率最高限价为0.2%,投资管理费率最高限价为1.2%,托管管理费率最高限价为0.2%。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比选申请人需附上截图复印件);
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比选申请人需附上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
4、比选申请人须****保障部认定的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资格的机构,由该机构或授权下属分支机构参与比选,总分机构仅能由一个机构代表参选,若出现同一机构,总机构和一个或多个分支机构同时参选,则取消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参选资格,均按无效参选报价。(如拥有受托资格的总机构参加本次比选,则总机构为参选人;如拥有受托资格的总机构授权下属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比选,则被授权参加本次比选的分支机构为参选人。)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应的管理制度的承诺函;
6、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参选人无弄虚作假骗取中选选资格的声明;
7、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本企业及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声明;
8、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者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的声明。
9、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期限
中选合同服务期限签约3年(其中**台商投资区****公司为2年)。
四、比选方式:低价中选法。
五、最高控制价:
1、本项目最高限价:执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七章规定:
(1)受托人年度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2%。
(2)账户管理人的管理费按照每户每月不超过5元人民币的限额,由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另行缴纳。
保留账户和退休人员账户的账户管理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由受益人自行承担,从受益人个人账户中扣除。
(3)托管人年度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托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2%。
(4)投资管理人年度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2%。
受托费、投资管理费、托管费从基金财产中扣除,账户管理费由采购人另行支付给账户管理人。
合同履行期间,管理费率不随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2、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比选时,视为已充分考虑到本项目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各项因素,接受并将风险费用计入报价中,中选后,比选人不再另行计价或补偿。
六、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比选保证金。
七、比选邀请函领取时间:
贵公司若有意参加本次比选,请于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1日前向****(**市**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招标代理部)领取比选文件(或领取电子文件),每份100元。
八、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比选申请书应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资料,比选人不予受理。
(1)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11月03日**时间09:00~09:30时。标书代写
(2)比选申请文件提交地点:**市**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3)比选时间:2025年11月03日**时间09:30时比选。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省**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龙佳路4号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596-****005
比选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联系人:曾凤珍(项目负责人)、黄金玲、邹雪莲
联系电话:0596-****882
电子邮箱:****@126.com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