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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0-24
| 项目名称 | **县儒茶溪等11条河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境内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453.41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晖 |
| 联系人 | 姚诗怡 | 联系电话 | 138****6846 |
| 项目投资(万元) | 23492.46 | 环保投资(万元) | 2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3-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拟对**县境内流域面积15km2以上的11条河道(儒茶溪、杨梅坑溪、山房溪、米罗湾溪、宋岭溪、东段溪、双坑溪、牛田溪、老鸦桥溪、山头溪、高源溪)进行河道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涉及河流总长为121.34km,涉及流域面积为453.41km2,河道疏浚总长度为108.28km。 **县儒茶溪等11条河道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30年期限内,拟建设10km的生态护岸等建设,购置疏浚所需的设备并建设智能水环境监管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期限内拟对涉及的108.28km河道进行疏浚,根据规划至2054年疏浚总工程量约为1752.20万m3(包括现有河道需疏浚量454.32万m3及2025-2054年累计总淤料量1297.88万m3)。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⑴ 在现有道路上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要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使车辆的噪声级维持在最低水平。⑵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夜间噪声;混凝土搅拌机等****基地****工厂工作区;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禁止噪声超标的机械进场,减少运行噪声;噪声敏感地段处的施工现场应尽量避免产生可控制的噪声。 | ||
| 承诺:**** 李晖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晖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