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村庄规划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2025-10-24 |
| **镇 |
| 2025-10-24 |
| 暂无 |
**镇丁埠村旅游能力提升
实 施 方 案
项目名称:**镇丁埠村旅游能力提升
实施地点:**镇丁埠村
实施单位:****体育局、****政府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黄劲松 马千里
建设期限:2025年9月~2026年9月
****体育局、****政府
二〇二五年十月
**镇丁埠村旅游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下达**县2025年第四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金农工〔2025〕9号)、《**县统筹涉农资金股权投资操作指南(试行)》等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及意义
为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地方经济,带动群众就业,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发挥旅游联农带农作用,推进乡村**,实现强村**,依托丁埠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项目,计划安排300万元用于支持春山﹒云栖涧民宿配套项目建设。该项目建成后,受益村1个、组4个,通过联农带农、带动务工等方式促进农户增收。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计划投资4100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衔接资金300万元以可转股债权形式投入,县级资金投资仅支持该民宿配套设施建设,企业应比照县级资金投入额度,至少安排300万元用于支持民宿配套设施建设。
三、投资主体
经主体申请,乡镇、主管部门审查,****小组审核入库,确定该项目投资主体为:****。
四、实施内容
以可转股债权方式支持主体**镇丁埠村旅游能力提升,链接丁埠村、**村、吴湾村3个村集体经济发展。
五、项目管理
(一)协议签订
本方案公示到期后,由**县****公司****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建设期当年原则上不收取资金收益,第2年资金总额年化收益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第3年起,资金总额年化收益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对特别情况由县****县委****小组“一事一议”。****按照协议约定按时将资金收益缴纳到指定账户。
(二)资金支付
本项目资****经济**社公司所有(具体金额详见资金文件),投****公司管理。****政府****公司委托,****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公司与经营主体签订相关协议将财政资金300万元直接支付到******服务中心账户,****政府负责监管,****政府根据该民宿配套项目进展情况支付相应的资金,直至验收合格。
(三)项目验收
本项目采取联合评价绩效实现情况方式验收,第一次评价时间为2026年3月前,主要评价主要工程、配套设施完成情况;第二次评价时间为2026年9月底前,主要评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指标实现情况;以后每年开展一次评价,监测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
(四)风险防控
1.****体育局、****政府、****公司在投资前对****开展尽职调查,排除隐性风险。
2.投资期满后,依据相关文件,****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公司持有的全部可转股债权或续签相关协议。****公司应主****经济**社可转股债权的赎回或转股情况,******社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公司签订资金再委托协议。
3.****体育局、****公司****政府开展常态化监管,及时通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绩效偏离和风险信息,发现投资企业出现危机、陷入困境等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降低风险、减少损失。
4.风****公司****公司持有的全部可转股债权,公司股东及相关家属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在获得不动产权证后第一****公司。
六、绩效管理
(一)制定绩效目标
本项目旨在通过可转股债权投资方式提升旅游产业服务质量,形成民宿集群化,带动县域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致富。本项目劳务用工不低于1500工日,受益脱贫户10户,户均增收500元,带动村集体年均增收不低于6万元/年。
(二)定期绩效监控
定期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制定必要的纠偏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
(三)结果运用
对经营主体发展质量高、经济效益好、联农带农机制强的,可按有关规定给予股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