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我部于2025年09月29日 发布了****高原医学生物样本库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09-29,更正为:2025-10-27。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10-13,更正为:2025-10-31。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10-27 08:30:00,更正为:2025-11-18 08:3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27 09:30:00,更正为:2025-11-18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0-27 09:30:00,更正为:2025-11-18 09:30:00。标书代写
1.将招标文件**特定资格审查要求“其中组织脱水机、组织包埋机、液基细胞制片机、高 速离心机、迷你离心机、石蜡切片烤箱(烤摊片机)和立式自动脱帽离心机属于I类医疗器械; 移液器套装(含移液器架)、旋涡混合器和制冰机为非医疗器械管理,其他均属于II类医疗器械 ;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生产商的 《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 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生产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医疗器械 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代 理商提供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大区)总代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调整为“投标产品属于 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 备案凭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 的,投标人为生产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 可证》)、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装进口产品 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国外品牌产品的代理商提供生产企 业或进口产品**(大区)总代理授予的代理授权书。”本项目所有医疗器械产品类别以供应商 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不再明确标的属于几类医疗器械。
2.请供应商在军采网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人:袁助理(电话无法接通时,请编辑短信息“项目名称及编号、咨询问题”发送至移动电 话)
办公电话:028-****8675(服务热线值班电话);028-****8697(联系人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51****1517,电子邮箱:****@163.com(有问题可发送邮件询 问)
传真:028-****8698
地址:**省**市**区华彩路1号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