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市**区宿县闸除险加固工程全过程检测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9月30日
开标日期:2025年10月23日
**市**区宿县闸除险加固工程全过程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县桃花镇城**路与延乔路**联海商务1#厂房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拾捌万贰仟捌佰元整(582800.00元)
质量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省****委员会****研究院(安****检测中心站)
地址:**省**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拾捌万伍仟元整(585000.00元)
质量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
地址: **市银河一路****广场A座十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90****6769
招标代理名称: ****
地址: **市紫云路888号
项目负责人:郑志伟、王斌、杨阳
联系电话:0551—****1369、177****8510、187****0242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节假日休息)向**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407室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1-****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水利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7-****14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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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