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出租 | ||
| **** | 项目类型集体经营性资产 | |
| **省/**市/**市/**路街道/**市新****经济**社 | 详细地址**市**路街道新开村 | |
| 出租 | 流转年数3年 | |
| 至 | ||
| 2025-10-24 08:30:00 至 2025-10-30 17:30:00 | ||
| 否 | ||
| 抵押融资权利:否, 再次流转权利:否 | ||
|
1.**市**路街道南门村厂房出租,出租年限5年,厂房面积为1235.9㎡(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标的查看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136****2066。 2.厂房用途:存储货物等。 3.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厂房及配套(水、电、气、暖、消防等)现状,对厂房及配套(水、电、气、暖、消防等)现状无异议。 4.承租方有义务保护转出方出租的厂房的正常使用,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5.承租方在使用厂房过程中,如需对房屋结构进行改变,须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一旦因违法违规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政府拆迁,合同立即解除,未到期的租金由出租方退回承租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承诺,根据成交结果,在3天内完成合同签订,签定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款支付,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即视为违约,所缴纳保证金直接划转到村集体账户。 2.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承租方须承诺,本次出租为按标的现状交接,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标的现有状况接收;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承租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5.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金额7000元整,由受让方自愿选择如下方式之一缴纳: (1)保函方式 由******公司出具同等金额的受让保证保函代替保证金,保费收取标准为:保证金金额的1‰(保费金额低于10元的,按照10元收取),即人民币10 元(¥10 )。保函申请人将保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保费收款专户后,由******公司出具相应保函。保函一经出具,保费不予退还。 保费缴纳扫描下方二维码: (2)银行转账方式 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纳至保证金专户。出让方在确定成交方后将保证金退还给未成交方;竞价过程中如竞价方出现违规行为将扣除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公司 开户银行:****公司**开发区支行 账 号:8661 2004 1014 2101 9233 0002 8086 |
||
| 村集体经济组织 | ||
| 59323.2元/年 | 保证金7000元 | |
| 逐年支付 | ||
| 在线支付:****中心“我的交费信息”中上传缴费凭证。 |
||
| 李经理 | 联系人电话191****6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