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基质辅助激光解吸附电离飞行时间质谱仪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5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基质辅助激光解吸附电离飞行时间质谱仪1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备货,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送达,并提供现场免费安装、调试至设备正常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4日 至 2025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08室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 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 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一楼开标室(**市**区高歌路5号)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2、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塔湾街83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24-****2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高歌路5号
联系方式:刘可心、刘映彤、赵鹏024-****3380-8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可心、刘映彤、赵鹏
电 话: 024-****3380-8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