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永州市税务局梅湾路办公区1号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监理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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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湾路办公区1号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监理项目进行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梅湾路办公区1号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监理项目;

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3.最高采购限价:80000.00元(含税);

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拨款;

5.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8个月,从项目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 ,且在**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4)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应满足**省住建厅“湘建建〔2020〕208号 ”文件要求配备,****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应配备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实行承诺制承诺中标后,按文件的要求配备到位,且均无其它在监工程或在其它工程项目任职;

(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政府部门网站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10月 29 日17时(**时间)前在天鉴****公司(地址:******海关大楼内后门二楼),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四、采购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供应商于2025年 11月 3 日9时00分前(**时间)将采购书送天鉴****公司(******海关大楼内后门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采购仪式。标书代写

五、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名称:****

地 址:**市**区湘永路109号

联 系 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 15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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