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进行共焦激光扫描检眼镜等一批设备市场调研论证工作公告
论证项目名称:共焦激光扫描检眼镜等一批设备
依据我院临床科室使用需求,拟对共焦激光扫描检眼镜等一批设备进行市场调研论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厂商及供应商参与。
具体项目明细见下表:
| 序号 |
使用科室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 1 |
眼科 |
共焦激光扫描检眼镜 |
1 |
| 2 |
眼科 |
眼科手术显微镜 |
1 |
| 3 |
眼科 |
扫频光学生物测量仪 |
1 |
| 4 |
眼科 |
眼前后节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 |
1 |
| 5 |
神经外科 |
手术显微镜 |
1 |
| 6 |
神经外科 |
手术导航系统 |
1 |
| 7 |
神经外科 |
手术用头架及牵拉系统 |
2 |
| 8 |
神经外科 |
术中神经功能测试系统 |
2 |
| 9 |
神经外科 |
64导视频脑电图 |
1 |
| 10 |
精神医学科、康复科 |
近红外脑功能成像仪 |
3 |
| 11 |
精神医学科 |
经颅磁刺激治疗仪 |
3 |
| 12 |
精神医学科 |
无抽搐磁休克治疗仪等 |
1 |
| 13 |
药学部 |
串联质谱仪 |
1 |
| 14 |
手术室 |
骨科手术床 |
2 |
| 15 |
手术室 |
神经脊柱外科手术床 |
4 |
报名材料:
一、附件一:将企业证明文件、产品证明文件和国内知名用户名单总成一个PDF文件,并以生产厂家名命名。
1、企业证明文件:(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为代理的,须提供生产企业授权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2、产品证明文件:(1)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提供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说明及证明材料。(2)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等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检测报告等之一均可)。(3)产品彩页及图片:提供产品彩页及实物图片。(4)详细配置清单。
3、国内知名用户名单:详细列出国内知名用户名****医院综合排名前100以内),并提供不少于5份成交合同的复印件。
二、附件二:将报名的所有报名产品汇总成一个产品价格明细表(.xlsx格式),内容须包含品牌、型号、价格及主要配置清单,并以生产厂家名命名。
三、报名交材料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2日17:00止,过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地点:****11号楼二楼医疗设备部会议室,现场咨询报名相关事宜,联系人:刘老师,现场登记并递交电子版报名材料。
****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