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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批复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 1 | 茂环审〔2025〕42****环境局关于**京兰环保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 ******公司 | ******公司 | **省****工业园区**大道北向。 | 总用地面积为18882.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554.16平方米,拟**仓储系统、吨袋破袋及输送系统、螯合灰烘干破碎系统、飞灰低温热分解系统、飞灰水洗系统、水处理系统和MVR蒸发结晶系统等工艺设施,同步建设综合办公楼、车间、原料与产品仓库等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处理2.5万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化利用能力,拟接收**市唯一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朗坤环保****公司所产生的焚烧飞灰及已填埋飞灰。项目产品方案包括:年产氯化钠结晶盐约11784.4吨、氯化钾结晶盐约1891.0吨、石膏约15767.7吨。 | 2025-10-23 | 茂环审〔2025〕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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