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一、内容:
原有公告中“6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在**市**区金舍.雍景院18栋1单元2303室登记报名。”更正为“6投标申请报名: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时将报名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材料无效(报名材料将扫描件PDF版发送至邮箱****@qq.com),报名材料须留委托人联系方式及领取招标文件邮箱,提交报名资料24小时后未收到招标文件,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
2.原有公告中“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在**市**区金舍.雍景院18栋1单元2303室(建设单位或采购服务机构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更正为“7.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需递交的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报名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3.原有公告中“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市**区金舍.雍景院18栋1单元2303室(建设单位或采购服务机构详细地址)。”更正为“8.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市**区金舍.雍景院18栋1单元2303室(建设单位或采购服务机构详细地)。”标书代写
4.原招标文件内容有变动,具体更正内容请投标人重新领取招标文件。
延期开标:2025-11-13 9:00:00标书代写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335-****903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花园8-2-1404
联 系 人:张万顺
电 话:0335-****933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