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国国土**部令第 39 号)相关规定,****中心**经营性用地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作,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拟采用公开征集、现场抽签方式,遴选拍卖机构委托实施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依法设立从事拍卖活动,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在“信用中国”网无不良行为记录。
3.熟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有相应的拍卖专业技术人员,拍卖师取得拍卖师职业资格证。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资料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具备报名条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可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10月27日9:30,逾期不得申请。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等方式申请。
2.需提交的资料
(1)书面申请;
(2)拍卖机构营业执照及《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拍卖师资格证影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4)“信用中国”网查询记录(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申请人必须对呈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资格,上述报名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原件核验。报送材料一式两份,一经接收不予退还。
三、抽签中选
1.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的,通****公证处参加现场公开抽签中选一家拍卖机构,现场抽签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30分。现场抽签过程、****公证处全程监督并对中选结果进行公证。
2.****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与中选人签订《委托服务合同》,服务内容为2025年市政府决定****中心**商住用地。服务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拍卖佣金为每宗地 0.5万元;若拍卖机构在服务过程中成功引入客商参与竞买且出现竞价情况(不包括仅有一位竞买人自行多次报价的情形),拍卖佣金按以下标准计算,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0.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05%。拍卖佣金由竞得人向拍卖机构支付。
四、资料报送地点
报名地点:****公证处(**市**区**西路252号恒信春秋府)
联 系 人:乐富华
联系电话:139****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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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