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发改投审〔2025〕75号
****改革局关于**县大湖镇红色文化景点打造及景区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关于请求批准**县大湖镇红色文化景点打造及景区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可研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县大湖镇红色文化景点打造及景区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大湖镇湖西村、湖东村。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49549.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
****委员会旧址**指示牌1个;**定制宣传栏28个;**定制玻璃实木展示柜5个;**花岗岩**石147平方米;修缮公用设施1个;门坪**花岗岩**石2225平方米;门坪**沥青地面131平方米;门坪**花池97.5平方米,种植东青球32棵,红花继木25棵,黄金叶32棵;**太阳能路灯31盏,**换双头太阳能路灯12盏;****石栏杆100米;**灯杆广告牌宣传栏70个;**指示牌6个;
****党支部旧址修缮公用设施1****幼儿园宿舍楼),改造教学楼1****幼儿园****党支部综合楼)(非办公用途);室外地坪**花岗岩地面628.84平方米;**展示台贴**石2个;**围墙16.1米;**沥青226.3平方米;**花池19.5平方米,种植东青球6棵,黄金叶6棵;党支部旧址**宣传栏3个;**路面49.6平方米;**原有围墙扫漆墙39.2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431.29万元,其中:**工程费386.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97万元、预备费用20.5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3〕210号)中安排400万元,不足部****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并按照时间节点在审批平台及时填报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