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中渝云****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拟对**中渝云****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币种为人民币,截止2025年9月20日,债权本金101,468.80万元,利息25,502.06万元,相应的利息、罚息、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金额及计算方式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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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债务人 |
所在地 |
本金 |
利息等 |
担保方式 |
担保措施 |
涉诉 |
| 1 |
**中渝云****公司 |
**市 |
69,480.00 |
17,763.76 |
抵押+质押+保证 |
抵押物:1.**市**区金朱路1号金**世界碧潭园2A、2C地块(胧玥组团)G4栋房产,面积为31469.06平方米。2.**市**区金朱路1号金**世界**商业楼G栋房产,面积为38702.28平方米。3.**市**区艳山红镇土地,面积为21633平方米。 质押物:**中渝云****公司100%股权 保证人:****公司 |
已调解结案 |
| 2 |
**恒大尚****公司 |
**市 |
22,990.00 |
5,294.80 |
抵押+保证 |
抵押物:1.**市**区金朱路1号金**世界碧潭园2A、2C地块(胧玥组团)G4栋房产,面积为31469.06平方米。2.**市**区艳山红**氧化铝厂土地,面积为19,604.20平方米。 保证人:****公司 |
拟提起诉讼立案 |
| 3 |
**中渝置****公司 |
**市 |
8,998.80 |
2443.50 |
抵押+保证 |
抵押物:**市**区金朱东路399号“中渝●第一城”E2地块E-4栋10层1号等641户,抵押面积59568.24平方米。 保证人:****公司 |
已诉讼判决 |
| 合计 |
101,468.80 |
25,5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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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重组、债务减免、拍卖或其他处置方式等,包括但不限于单户处置、打包处置等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4日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穆女士、张先生、侯女士
联系电话:010-****8667、****8641、****8682
传真:010-****8808
通讯地址:**市**区工体南路东2号
邮政编码:100020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10-****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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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