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洪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泗洪高传天岗湖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审批
江苏-宿迁-泗洪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名称 关于********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索引号 **** 分类 审批公示 其他 公示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5-10-24
文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公司****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pdf
时效
关于********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关于********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关于********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0038。

Email:****@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邮编:223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县天岗湖乡境内

三、建设单位:****

四、环评机构:******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原有23台WTG2-2.0MW风电机组,利用原有G12~G16共5台风电机位,并在原风场范围内重新选址G1~G11共11台风电机位,建设16台6.25MW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0MW,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配套安装16台单台容量6.95MVA的箱式变压器,利用原有110kV升压站已建成的一回110kV线路送出,接入110kV****电站。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运营期生活污水利用升压站现有化粪池处理后不定期清掏作为农肥返田,站区不设置废水排放口。

2、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对施工现场及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土石方物料、临时堆土场及裸土采用防尘布(网)苫盖。施工工地周边设置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开挖的基坑及时回填,严禁大风天气施工。运输车辆采取苫盖、密闭等方式,严禁超载、超速。选用符合排放标准的各类施工机械,减少尾气排放。禁止焚烧各类垃圾。运营期无废气产生。施工扬尘须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要求。

3、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降噪等措施。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及安排机械操作时间,优化施工车辆行车路线。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时须减速行驶,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减少夜间运输。运营期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4、生活垃圾处置执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规定标准;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应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贮存过程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防渗漏、防淋雨、防扬尘等相关要求。固体废弃物严禁随意排放,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环境局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