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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前公示表 | |||
| 事项名称 | **区珠江后航道片区美丽河湖—岭南水乡生态示范带项目(大石街会江涌等5条河涌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 | ||
| 申报单位 |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区大石街会江涌等5条河涌 | 建设期限 | 2025年12月至2026年11月 |
| 总投资 | 979万元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 |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该项目计划对**区大石街涌口涌、大**涌、会江涌、担家涌和大维涌共5条河涌滩地进行生境恢复和植被恢复。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沿河涌栽植水生植物约25747平方米、修复沿河生态缓冲带约11743平方米、底质改善(微地形改造)约157.1立方米等。 | ||
| 审批科室 | 改革科 | 联系电话 | ****8881 |
| 电子邮箱 | gaigeke@gz.****.cn | 邮政编码 | 511499 |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9005 | ||
| 邮政地址 | **市**区**东路319号 | ||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0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 (以上应填写《广****改革局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