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县****公司 的 ****建设项目自动分拣设备采购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财政局财苑小区3栋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2日09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建设项目自动分拣设备采购
2、采购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预算:****170.00元
t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付,合同服务期限2年。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节能 产品 |
进口 产品 |
| 包1 |
****建设项目自动分拣设备采购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170.00元 |
****170.00元 |
非强制采购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注: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 ”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
②以上行业****公司唯一授权情况下,****公司资质****公司或子公司资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12日09时30分(**时间),地点为********财政局财苑小区3栋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5 年10 月23日起至 2025 年10月30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 15:00~17:00,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有效身份证及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红章)],到********财政局财苑小区3栋)领取采购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时30分(**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拒收。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2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财政局财苑小区3栋 )。标书代写
九、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招标网(https:///)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十、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周先生
2、电话:139****5149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县****公司
(2)地 址:**县金银花路(**站西侧)
(3)联系人:周先生
(4)邮 编:422200
(5)电 话:139****5149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办事处沿****财政局旁)
(3)联系人:肖先生
(4)邮 编:422200
(5)电 话:151****6126
(6)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