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中心厂区市政工程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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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心厂区市政工程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24

********公司、中心厂区市政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公司、中心厂区市政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 ,比选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下辖**区****公司、****公司、****处理中心、****处理中心(包含一期、二期分别在**县内和**镇)四个单位。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公司印发的物资采购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及所属项目2025年度物资采购计划表,公司拟****公司、中心厂区市政工程项目采购,旨****公司及中心的相关内容整改的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提供相对的便捷服务。

2.3 比选范围:********公司、处理中心厂区四个单位的零星市政工程项目。

2.4 工期要求:

(1).项目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比选人通知之日起按照比选人要求的工期按时完工。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中标人须向比选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1万元进行扣款,按天累计,累计逾期达10天,比选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此造成比选人的一切损失。

(2).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12个月,以中标人实际实施完成内容且经比选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质保期内,由于中标人施工本身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3).项目进度

中标人应采取合适的实施程序和方法,合理安排实施进度计划。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整个项目的实施进度过慢,不能满足预定的完成期限时,比选人有权提请中标人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进度,以满足本合同规定的完成期限要求,中标人无权因此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受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项目无法实施,经比选人书面同意可顺延工期。

注: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内履行金额达到本项目暂估总价****000元或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5年10月24日起****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标书代写

4.2 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报价(须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标书代写

4.4 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印章。

4.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10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31日10时00分(**时间)前,投标人自****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标书代写

5.2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5年10月 31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时间),地点:****中心(**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3号线唐家院子站)。 标书代写
5.3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31日10时00分(**时间)。 标书代写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嘉华路36号

地 址:**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梅老师

联 系 人:颜老师

电 话:023-****6792

电 话:023-****1915

**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023-****3670(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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