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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院内停车场三年期承包经营权》
承包经营合同公告
兹有****委托****公开拍卖的****停车场三年期承包经营权项目,于2024年7月12日由**省****公司竞得,并签订《**省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成交价格为每年伍拾陆万贰仟元,三年承包款合计壹佰陆拾捌万陆仟元。现因**省****公司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缴清第二年全部承包价款,且未全面履行原合同义务,已违反《竞买(租)须知》及《停车场经营承包合同》的规定,为维护拍卖活动的合法性与公正性,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公告如下:
1.取消买受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不予退还,保留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2.****单方面终止《****停车场三年期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合同。
3.将依法依规对后续事宜进行处置,并依法重新组织该标的的拍卖活动,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4.买受人在公告期限内若有异议,必须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提出质疑。
特此公告。公告期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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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