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喷粉加工金属件30万平方米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0月 27日至 2025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华梦街6****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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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喷粉加工金属件30万平方米生产线**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大岗镇升平路9号1区102室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选址于**市**区大岗镇升平路9号1区102室,建设“****年喷粉加工金属件30万平方米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代码:****)。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粉末加料和喷粉过程在喷粉柜内操作,喷粉柜负压收集,粉末加料、喷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收集至二级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设置软质垂帘围挡)收集至“喷淋塔(含除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以上废气均引至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对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密闭,加强管理,减少异味、废气产生。生产异味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部分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