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0-28 16:39:25 | 联系人: | 胡芯蕊 | 联系电话: | 132****9692 |
| 联系邮箱: |
比选公告
****作为比选人,拟对********广场(三期)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九建与吴志刚、第三人钟椋施工合同纠纷案二审)采购进行公开比选,****事务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 项目名称:****广场(三期)项目专项法律服务
1.2. 比选人地点:**市**区西体北路5号
1.3. 项目内容:****广场(三期)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九建与吴志刚、第三人钟椋施工合同纠纷案二审)
1.4 项目预计投资金额:该项法律服务拟采取全风险代理的方式,法律服务收费按司法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即采取全风险代理的案件,律师收费最高金额应该符合如下规定:标的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8%;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5%;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2%;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9%;标的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不得超过标的额的6%。
1.5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10月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事务所,持有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近 3 年无被司法行****行业协会通报批评记录;具有健全的服务质量管控体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团队和服务能力。
2.2 资质要求:律师事务所成立满 5 年及以上,拥有 10 名及以上专职执业律师;拟指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 8 年及以上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领域法律服务经验,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近 3 年代理类似案件(建设工程纠纷)不少于 8 件。
2.3 服务地点要求:律师事务所或主要服务团队办公地点需在**市主**(**区、**区、**区、**区、**区、高新区),确保响应时效(紧急事项 24 小时内到场沟通)。
2.4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分所或分支机构单独参选(需总所名义参与)。
3、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0月28日17:00时(**时间)前,在《**建工综合采购平台》(https://www.****.com/)报名。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 10月30 日17时00分。请于平台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并同步将纸质资料送达**市**区西体北路5号717办公室。除比选申请文件外,投标文件内应包含本公告第2条(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标书代写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开选时间和地点
5.1 开选时间:同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5.2 开选地点:****七楼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建工综合采购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市**区西体北路5号;
联 系 人:胡芯蕊
电 话:132****9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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