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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地块基本情况一览表
| 序号 | 意向用地者 | 土地坐落 | 拟供地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供地 方式 | 容积率 | 项目名称 | 备注 |
| 1 | **市越****公司 | 越**皋埠街道,**三滩江,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杭甬** | 2.1637 | 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 划拨 | 杭绍甬公铁水空轨多式联运综合枢纽项目(**湾低空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启动区(皋埠客货集疏运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 |
上述供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天,公示情况将在《**日报》、****信息网上公布,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具名形式反馈给********办公室,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75-****6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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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