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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大道与新吉大道路口交汇处等10个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经****核查我市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发现工业大道与新吉大道路口交汇处、国道G234****车站路口交汇处、**大道与职校路口交汇处、国道G234线与春江一路(岗美龙源路口)交汇处、国道G234线与春江二路(岗美铁**路口)交汇处、国道G359线与汕湛高速春湾北出口交汇处、国道G234线与高村自由路口交汇处、国道G325线与**铸管厂路口交汇处、国道G234线与中**速出口交汇处、国道G325线与**路口交汇处10个路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因信号机不匹配、管道残缺,前端设备陈旧等,******厅验收标准,无法正常启动执罚。为切实优化交通秩序,进一步提高交通调度和管控能力,****对上述10个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 ||
| 否 | ||
| 投资额(¥4,210,087元) | ||
| 资质(资格)要求 | ||
| 无 | ||
| 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 本次监理服务费暂不作估算,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计取,最终以合同价为准。 | ||
| 是 | ||
| 否 | ||
| 2025-10-28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