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路桥帆帆喷塑厂年加工10万套汽摩配件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
浙江-台州-路桥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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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004MA2AKFAU9K万美荣
万美荣**省**市**区
**省**市**区金**黄琅分水盐场53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加工10万套汽摩配件工程建设项目****
2018版本:0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省**市**区 金**黄琅分水盐场53号
经度:121.59949 纬度: 28.52101****环境局****分局
2019-06-28
台环建(路)〔2019〕66号****1004MA2AKFAU9K001P
2025-04-27203
30****
****1004MA2AKFAU9K******公司
913********4891704******公司
913********48917042025-04-01
2025-09-182025-10-22
http://www.****.co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加工10万套汽摩配件年加工10万套汽摩配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待加工的汽摩配件通过抛丸处理后进行喷塑加工,所有产品在喷塑工艺后均进入烘道烘干。 抛丸:是一种机械方面的表面处理工艺,主要为了去除电机配件表面氧化皮等杂质以提高外观质量。抛丸强化就是利用高速运动的弹丸(60-110m/s)流连续冲击被强化工件表面,迫使靶材表面和表层(0.10-0.85mm)在循环性变形过程中发生以下变化:显微组织结构发生改性;非均匀的塑变外表层引入残余压应力,内表层生产残余拉应力;外表面粗糙度发生变化。 喷塑及固化:喷塑也就是静电粉末喷涂,它是利用静电发生器使塑料粉末带电,吸附在工件表面,然后经过170~220℃的烘烤(固化工序),使粉末熔化黏附在金属表面,形成保护膜。 经喷塑处理的汽摩配件最后包装入库。本项目待加工的汽摩配件通过抛丸处理后进行喷塑加工,所有产品在喷塑工艺后均进入烘道烘干。 抛丸:是一种机械方面的表面处理工艺,主要为了去除电机配件表面氧化皮等杂质以提高外观质量。抛丸强化就是利用高速运动的弹丸(60-110m/s)流连续冲击被强化工件表面,迫使靶材表面和表层(0.10-0.85mm)在循环性变形过程中发生以下变化:显微组织结构发生改性;非均匀的塑变外表层引入残余压应力,内表层生产残余拉应力;外表面粗糙度发生变化。 喷塑及固化:喷塑也就是静电粉末喷涂,它是利用静电发生器使塑料粉末带电,吸附在工件表面,然后经过170~220℃的烘烤(固化工序),使粉末熔化黏附在金属表面,形成保护膜。 经喷塑处理的汽摩配件最后包装入库。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1.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总一并通过高度≥15m的1#排气筒高空排放。 2.单条喷塑流水线为1组,喷塑粉尘经喷塑台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汇总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与经同样处理的另一组喷塑粉尘经各自支管汇合,通过高度≥15m的2#排气筒高空排放。 3.固化废气及燃烧废气经集气后通过各自支管汇合,通过高度≥15m的3#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废:废钢砂、抛丸集尘灰、喷塑集尘灰(二级净化)、沉降灰、一般包装固废****回收部门进行综合利用;喷塑集尘灰(一级净化)收集后企业回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1.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汇总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2条喷塑线共14个喷塑台,其中3个大喷塑台、6个喷塑台、5个喷塑台的喷塑粉尘经各自喷塑台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分别进入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5m高的3个排气筒(DA002-DA004)高空排放。 3.烘道增加1条,共2条,每条烘道固化废气经烘道端口的上吸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高的2个排气筒(DA005-DA006)高空排放;每条烘道产生的燃烧废气经集气后通过15m高的2个排气筒(DA007-DA008)高空排放。 固废:本项目在厂房中部设有一处一般固废堆场,占地面积共约10m2,用来存放废钢砂、抛丸集尘灰、喷塑集尘灰(二级净化)、沉降灰、一般包装固废;废钢砂、抛丸集尘灰、喷塑集尘灰(二级净化)、沉降灰、一般包装固废出售给个人综合再利用;喷塑集尘灰(一级净化)收集后企业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项目建设期间,考虑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企业拟对《****年加工10万套汽摩配件工程建设项目》喷塑线进行调整(主要为喷塑台尺寸减小,增加1条烘道、2套喷塑除尘器),以合理的满足生产需求,但总产能、工艺和能源天然气用量保持不变,产品方案不变。企业委托****于2025年3月完成编制《****年加工10万套汽摩配件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根据补充说明结论,项目的喷塑线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环评补充说明分析,调整后虽然项目烘道及其排放设施和喷塑粉尘的处理设施数量增加及其风量调整,但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废气收集方式、收集效率、处理效率均不发生变化,因此总排放量不变,烘道虽然由1条增加至2条,但由于原料用量和生产工艺不变,故2条烘道的固化、燃烧废气的总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和原环评一致;喷塑粉尘配套的布袋除尘器由1套增加至3套,但由于原料用量和生产工艺不变,故3套喷塑粉尘的布袋除尘器的总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和原环评一致,调整后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达标排放;2条烘道的固化废气经烘道端口的上吸式集气罩集气后通过15m高的2根排气筒(DA005-DA006)高空排放;2条烘道的燃烧废气经集气后通过15m高的2根排气筒(DA007-DA008)高空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226 0.023 0 0 0.023 0.023
0 0.0068 0.007 0 0 0.007 0.007
0 0.0003 0.001 0 0 0 0
0 0.0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540 0 0 0 4540 4540 /
0 0 0 0 0 0 0 /
0 0.008 0.07 0 0 0.008 0.008 /
0 0.428 1.124 0 0 0.428 0.428 /
0 0.004 0.036 0 0 0.004 0.004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厂区内不设食宿,员工生活活动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两周期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最大日均浓度和pH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类污染物标准(新扩改)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抛丸粉尘处理设施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本项目实际设置3台抛丸机,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的布袋除尘汇总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的排气筒排放,系统总风量为6000m3/h。 监测期间,抛丸粉尘处理设施平均处理效率为95.9%,抛丸粉尘处理设施出口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两周期平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相应排放限值。
2 喷塑粉尘处理设施1-喷塑粉尘处理设施3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据现场调查,企业实际设置喷塑流水线2条,喷塑台相对封闭(采用静电喷塑),喷涂过程中对其进行抽风(5个喷塑台为1组,3个大喷塑台为1组,6个喷塑台为1组),共计14个喷塑台(1个喷塑台对应1种颜色),则每组喷塑台对应布袋除尘器的风量分别为6000m3/h,8400m3/h,6000m3/h;3组喷塑台产生的喷塑粉尘经各自喷塑台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分别进入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5m高的3个排气筒(DA002-DA004)高空排放。 根据环评补充说明分析,调整后虽然项目喷塑粉尘的处理设施数量增加及其风量调整,但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废气收集方式、收集效率、处理效率均不发生变化,因此总排放量不变;喷塑粉尘配套的布袋除尘器由1套增加至3套,但由于原料用量和生产工艺不变,故3套喷塑粉尘的布袋除尘器的总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和原环评一致,调整后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监测期间,喷塑粉尘处理设施2平均处理效率为92.1%,喷塑粉尘处理设施3平均处理效率为90.2%;喷塑粉尘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1、喷塑粉尘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2、喷塑粉尘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3排放的颗粒物两周期平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相应排放限值。
3 固化废气排气筒1-固化废气排气筒2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据现场调查,企业共设置2条烘道,各个烘道的固化废气在烘道出口的上吸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5-DA006)高空排放(共2个排气筒),集气风量分别为2000m3/h和2000m3/h。 根据环评补充说明分析,调整后虽然项目烘道及其排放设施调整,但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废气收集方式、收集效率、处理效率均不发生变化,因此总排放量不变;烘道虽然由1条增加至2条,但由于原料用量和生产工艺不变,故2条烘道的固化、燃烧废气的总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和原环评一致。固化、燃烧废气不再混合排放,实际通过各自排气筒分别排放。 监测期间,固化废气排气筒出口1、固化废气排气筒出口2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两周期平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相应排放限值。
4 燃烧废气排气筒1-燃烧废气排气筒2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 据现场调查,企业共设置2条烘道,各个烘道产生的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7-DA008)高空排放(共2个排气筒),集气风量分别为250m3/h和250m3/h。 根据环评补充说明分析,调整后虽然项目烘道及其排放设施调整,但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废气收集方式、收集效率、处理效率均不发生变化,因此总排放量不变;烘道虽然由1条增加至2条,但由于原料用量和生产工艺不变,故2条烘道的固化、燃烧废气的总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和原环评一致。固化、燃烧废气不再混合排放,实际通过各自排气筒分别排放。 监测期间,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1、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2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两周期平均排放浓度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污染物排放相关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措施;②合理布局车间,设备布置尽量远离车间墙体;③日常生产关闭门窗;④设备运行过程中避免设备空开、空转现象,重视日常维护、保养。 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各个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废钢砂、抛丸集尘灰、喷塑集尘灰(二级净化)、沉降灰、一般包装固废****回收部门进行综合利用;喷塑集尘灰(一级净化)收集后企业回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在厂房中部设有一处一般固废堆场,占地面积共约10m2,用来存放废钢砂、抛丸集尘灰、喷塑集尘灰(二级净化)、沉降灰、一般包装固废;废钢砂、抛丸集尘灰、喷塑集尘灰(二级净化)、沉降灰、一般包装固废出售给个人综合再利用;喷塑集尘灰(一级净化)收集后企业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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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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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CODCr、NH3-N排放量分别为0.068t/a、0.00034t/a,由于,本项目CODCr、NH3-N全部来自生活污水,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新增NOX排放量为0.008t/a,需要区域替代削减,削减比例为1:1,削减量分别为0.070t/a,已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本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为0.004t/a,需要区域替代削减,削减比例为1:2,削减量为0.008t/a,由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区域替代削减平衡。本项目实施后全厂CODCr、NH3-N排放量分别为0.068t/a、0.00034t/a,由于,本项目CODCr、NH3-N全部来自生活污水,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新增NOX排放量为0.008t/a,需要区域替代削减,削减比例为1:1,削减量分别为0.070t/a,已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本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为0.004t/a,需要区域替代削减,削减比例为1:2,削减量为0.008t/a,由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区域替代削减平衡。 环评未对本项目SO2要求总量控制,环评批复未给出本项目SO2排入环境总量控制限值,企业采用天然气作为本项目固化工序烘道加热热源(间接加热),SO2浓度低,总排放量小;本项目SO2排入环境总量****生态环境局**分局**区“十五五”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核定后另行确定。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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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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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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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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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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