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因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政府经研究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康庄路(康宁路-青化路)道路排水工程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公平补偿,保障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一、征收项目名称
康庄路(康宁路-青化路)道路排水工程房屋征收项目
二、征收范围
该项目西起康宁路,**青化路(详见征收范围图),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4725.15平方米,总户数约22户,具体征收范围以征收范围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
****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政府****办事处
五、征收补偿方案
详见附件。
六、签约期限
自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公告之日起3个月。
七、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康庄路(康宁路-青化路)道路排水工程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
该项目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