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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藏水保〔2018〕59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相关规定,****于2025年9月24日在**市**县主持召开了“**县俄西现代农业产业园灌溉改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查看了工程现场影像资料,查阅了档案资料,听取了各单位关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汇报,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基本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根据相关要求,对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果进行公示,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4日--2025年10月24日
联系人:马工/136****0938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