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综合反制系统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 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
“
| 序号 |
谈判报价相关事项 |
项目具体要求(见专用文件) |
通用要求 (见通用文件) |
| 7 |
报价文件副本及电子版报价文件份数 |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电子版报价文件(介质为光盘): 1份 (报价文件正本盖章版扫描件的PDF格式文档,文件名格式:“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须用光盘刻录,封面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 其中,《价格文件》 3 份; 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
第14.6条 |
”
更正为:
“
| 序号 |
谈判报价相关事项 |
项目具体要求(见专用文件) |
通用要求 (见通用文件) |
| 7 |
报价文件副本及电子版报价文件份数 |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电子版报价文件(介质为光盘): 1份 (报价文件正本word版本以及正本盖章版扫描件的PDF格式文档,文件名格式:“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须用光盘刻录,封面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 其中,《价格文件》 3 份; 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
第14.6条 |
”
更正事项2: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 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表3 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中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说 明 |
|
| 1 |
商务评审 |
业绩 |
1.2022年10月1日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承担过同类项目的数量,最多提供6份合同。最多得标准分值;同类项目指无人机防控系统、无人机探测雷达等相关无人机应用领域的项目,非相关无人机应用领域的合同无效。 |
5 |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业绩的以下四项证明材料扫描件,不完整的不计分: 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 ②中标(成交)通知书; ③采购合同文本(项目合同扉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④能够证明该业绩经验收合格或履约完成的相关证明材料、⑤不低于合同金额30%****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 件。 |
| 4 |
企业信誉 |
1.报价供应商近两年连续获得税务部门对企业纳税信用的A级评价或证书。满足得标准分,不满足得0分。 |
1 |
须提供2023年-2024年证书复印件,网上公示的,须提供截图和查询网址,未提供不得分。 |
|
|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得标准分值,否则不得分。 |
1 |
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未提供不得分。 |
|||
| 5 |
财务状况 |
1.根据报价供应商近三年平均净利润金额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值,其余依次递减0.4分,最低分为0分。 |
2 |
****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2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
|
| 2.根据报价供应商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金额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值,其余依次递减0.4分,最低分为0分。 |
2 |
||||
| 3.根据报价供应商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评分,资产负债率占50%以下的得标准分值,50%-70%的得0.5分,超过70%的不得分。 |
1 |
||||
”
更正为: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说 明 |
|
| 1 |
商务评审 |
业绩 |
1.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报价截止时间前3年内的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同类项目业绩得1分,满分5分,最多提供5份项目业绩材料,若提供数量超过5份则按合同签订时间的先后顺序,以前5份业绩为准;同类项目指的是无人机防控系统或无人机探测雷达的租赁服务项目,且必须包含系统的交付、集成、运营及维护等技术服务。单纯的设备硬件租赁而不含技术服务的项目不视为有效业绩。标书代写 |
5 |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业绩的以下五项证明材料扫描件,不完整的不计分: 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 ②中标(成交)通知书; ③采购合同文本(项目合同扉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④能够证明该业绩经验收合格或履约完成的相关证明材料、⑤不低于合同金额30%****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 |
| 3 |
企业信誉 |
1.报价供应商近两年连续获得税务部门对企业纳税信用的A级评价或证书。满足得标准分,不满足得0分。 |
1 |
须提供2023年-2024年证书复印件,网上公示的,须提供截图和查询网址,未提供不得分。 |
|
|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得标准分值,否则不得分。 |
1 |
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未提供不得分。 |
|||
| 4 |
财务状况 |
1.根据报价供应商近三年平均净利润金额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值,其余依次递减0.4分,最低分为0分。 |
2 |
****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2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
|
| 2.根据报价供应商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金额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值,其余依次递减0.4分,最低分为0分。 |
2 |
||||
| 3.根据报价供应商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评分,资产负债率占50%以下的得标准分值,50%-70%的得0.5分,超过70%的不得分。 |
1 |
||||
”
更正事项3: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中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肖先生
联系电话: 138****2172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153****1944 ”
更正为: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肖先生
联系电话: 138****2172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153****1944 ”
更正事项4: 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中
“★(五)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更正为:
“(五)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更正事项5: 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中
“★①系统组成:系统包括无人机综合管控平台、预警探测雷达、光电探测设备、无线电侦测设备、干扰处置设备和自组网设备。”
更正为:
“★①系统组成:系统包括无人机综合管控平台(1套)、低空探测雷达(1套)、光电探测设备(2套)、无线电探测设备(2套)、固定干扰处置设备(2套)和自组网设备(1套)。”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事项6:本项目报价开始时间顺延至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报价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谈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10月31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闽松、李戈、陈燕
移动电话:0591-****7666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肖先生
联系电话: 138****2172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