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冀自然资办发〔2024〕5号)和《**省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厅****管理处委****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金钰****公司碱房银多金属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公司大北峪金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武****公司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市****公司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公司****铁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和《**市****公司**市**东部地热**保护与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评审通过的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联系电话****研究中心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晓波,电 话:0311-****7293
李 松,电 话:0311-****7285
2025年10月24日
1.**金钰****公司碱房银多金属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及专家名单.pdf
2.******公司大北峪金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及专家名单.pdf
3.武****公司矿产**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及专家名单.pdf
4.**市****公司矿产**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及专家名单.pdf
5.****公司****铁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及专家名单.pdf
6.**市****公司**市**东部地热**保护与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及专家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