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木兰镇污水处理厂续建和提标改造工程

审批
黑龙江-哈尔滨-木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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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0-24

项目名称 ****续建和提标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现有用地及厂区东侧新增占地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826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张海洋
联系人 张海洋 联系电话 137****0426
项目投资(万元) 4891.79 环保投资(万元) 10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0-08-03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占地面积为4826m2,改造原CAST池为EBIS生化池。扩建后污水处理规模可达2.0万m3/d;**污水处理间、调节池、综合处理间等构筑物,配套相应工艺设备,修建厂区道路0.25km,硬化地面1266m2,围墙736m,大门1座,新增400KVA变压器1台等。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土方挖掘与填埋产生的扬尘与施工机械产生的扬尘采取加强往返于施工区车辆的管理和维修、采取道路定期清理清扫,洒水降尘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中
有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各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集气装置(收集效率>90%) 高能离子除臭装置(去除效率>90%)处理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简排放至高空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采取原有防渗化粪池处理措施后通过进入污水处理系统排放至松花江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污****处理厂接纳的污水采取生化处理措施后通过消毒处理后通过管线排放至松花江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渣,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填埋场填埋;运行后浓缩后的污泥由污泥泵送至污泥脱水间进行干化,与栅渣、****填埋场填埋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工程噪声源主要来自污水提升泵、排泥泵、污泥泵及一些鼓风设备,治理措施为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减振垫,长距离的送、排风管道要采用软性联接,弹簧吊购固定。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敷设管道过程中对地面的开挖,破坏植被和土壤环境,采用优化施工方式应严格控制开挖作业面;防止恶臭污染物扩散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对厂区周围进行绿化。
承诺: 张海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张海洋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28。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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