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和《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有关规定,现将拟协议出让**省**县湖山莹石矿周边区域采矿权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省**县妙高街道南街101号
二、受让人
名称:**县湖山莹石矿
场所:**省**县湖山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60494F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省**县湖山莹石矿周边区域采矿权
开采矿种:63701 萤石(普通)
开采规模:10万吨/年
地理位置:位于**省**县湖山乡赤山村一带
面积:0.034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拐点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 C1 | ****721.38 | ****7298.88 |
| C2 | ****829.22 | ****7584.08 |
| C3 | ****936.06 | ****7708.23 |
| C4 | ****650.91 | ****7470.85 |
| C5 | ****571.96 | ****7365.72 |
| 开采标高:+285m~-300m | ||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其它
理由:利用矿山现有生产系统,开发采矿权周边区域萤石**,符合《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有关“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规定。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06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真实身份通过书面形式向********管理科反映,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县妙高街道南街101号
邮政编码:323300
联系电话:0578-****622
****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