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发改投审〔2025〕233号
关于**镇示范主街和立面改造项目(二期)建设方案的批复
****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镇示范主街和立面改造项目(二期)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政府关于《关于审定2025年美丽圩镇建设入库项目(第十批)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镇省道S232**县**镇段、**镇主干道路。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人行道:约1200平方米,主要平整场地、**透水砖步道(透水砖面层、100毫米厚C20垫层、150毫米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础层,预制混凝土路缘石)。
(2)人行道南侧挡土墙:长约300米,高1.5米(**浆砌毛石挡土墙)。
(3)省道S232**镇段、主干路沿线两侧房屋的雨棚、屋顶及外墙进行风貌提升:雨棚2000米、平改檐1100米、外墙漆45000平方米。
(4)镇区节点改造提升:约600平方米,清理杂草,新增小品。
(5****停车场:约700平方米,(**150毫米厚C25混凝土面层、150毫米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础层)。
(6)通信线路整治及路由设施:1项,通信线路整治,增设三线主路由设备等。
(7)消防栓设施:1项,沿省道S232**镇段及主干路增设60个消防栓及连接给水管设备、修复路面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4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833.5732万元,其中:工程费716.36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7.5173万元、预备费39.694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在上级专项资金或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补助中列支,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统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第二条第(一)款,项目单位发布招标公告前,应按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计划,相关信息与“粤公平”等平台实时共享。
八、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九、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住建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