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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县灾后核心区应急恢复重建项目建设,****政府决定依法对杨家湾村(原林科所)用地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征收(具体迁坟范围以迁坟范围示意图为准)。因项目建设需要,现就涉及该地块迁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杨家湾村原林科所用地地块,具体迁坟范围以迁坟范围示意图为准。
二、公告期限:2025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共10个工作日)。请该范围内涉及的坟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银行账号到******服务中心办公室(2028室)办理登记手续,或电话联系工作组进行实地核对确认,签订迁坟协议并按时搬迁。
三、迁坟费补助标准:参照《****办公室关于印发**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置补偿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7〕285号)文件执行。
四、迁坟安置方式:采取自行安置方式,由坟主自行迁移至合规墓地。
五、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未登记认领或未按时签订迁坟协议的坟墓,将视为无主坟统一处理。
2.迁坟过程中如因错迁他户坟墓引发纠纷及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3.对冒认无主坟、骗取国家补偿资金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政府:0855-****048
特此公告。
附件:地块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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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