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发改审〔2025〕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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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关于申请核准**红霞谷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1.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潭政办发〔2017〕115号)等文件精神,对该项目进行核准。
2.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第十条,该项目属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属于旅游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林业局出具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管理局出具的《关于**红霞谷项目建设的审核意见》;******局出具的《关于**红霞谷(原杜鹃园)项目划转的规划意见》。
三、核准内容
1.为推动**红色旅游与生态旅游融合发展,同意建设**红霞谷项目(项目代码为:****),项目业主为****。
2.项目建设地点:**市**乡**村宋家组。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38529.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00.24平方米,包括:****中心1422.15平方米,红杜鹃主题馆663.65平方米,门卫室14.44平方米。园林景观设计为一园三线多点的结构,“一园” 通过科学规划花期、花色、花形的搭配,打造**红杜鹃四季体验园;“三线”指青峰承志﹒花漾漫步线(研学漫步),映山花语﹒初心溯源线(**秘境),远眺追思﹒登高缅思线(登高雅居);“多点”指以现状植被**为基础,以红杜鹃为主搭配其他特色品种,植入不同场地,打造10个主题景点等。
4.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4851.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234.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85.86万元,预备费为231.01万元。资金来源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5.项目建设工期9个月。
6.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8.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应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9.请项目业主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报建手续。请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10.本核准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委员会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