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231/202510-00004 | 信息分类:行政许可 |
| 暂无 | 成文日期:2025-10-13 |
| ******分局 | 发布日期:2025-10-13 |
| 有效 | 信息来源:******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年产1万吨国标聚酰胺隔热条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
编制日期: 2025年7月
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1万吨国标聚酰胺隔热条建设项目 | |||||||||||||||||||||||||||||||||||||||||||||||||||||||||||||||||||||||||||||||||||||||||||||||||||||||||||||||||||||||||||||||||||||||||||||||||||||||||||||||||||||||||||||||||||||||||||||||||
| 项目代码 | ****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施学军 | 联系方式 | ****501****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半塔镇**村东竺组42号 | |||||||||||||||||||||||||||||||||||||||||||||||||||||||||||||||||||||||||||||||||||||||||||||||||||||||||||||||||||||||||||||||||||||||||||||||||||||||||||||||||||||||||||||||||||||||||||||||||
| 地理坐标 | (经度:118 度 23 分 38.619秒,纬度: 32 度 23分 20.772 秒) |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53塑料制品业292中“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 |||||||||||||||||||||||||||||||||||||||||||||||||||||||||||||||||||||||||||||||||||||||||||||||||||||||||||||||||||||||||||||||||||||||||||||||||||||||||||||||||||||||||||||||||||||||||||||||
| 建设性质 | □**(迁建) □改建 R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县发展改革委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 | |||||||||||||||||||||||||||||||||||||||||||||||||||||||||||||||||||||||||||||||||||||||||||||||||||||||||||||||||||||||||||||||||||||||||||||||||||||||||||||||||||||||||||||||||||||||||||||||
| 总投资(万元) | 2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40 | |||||||||||||||||||||||||||||||||||||||||||||||||||||||||||||||||||||||||||||||||||||||||||||||||||||||||||||||||||||||||||||||||||||||||||||||||||||||||||||||||||||||||||||||||||||||||||||||
| 环保投资占比(%) | 2 | 施工工期 | 2个月 | |||||||||||||||||||||||||||||||||||||||||||||||||||||||||||||||||||||||||||||||||||||||||||||||||||||||||||||||||||||||||||||||||||||||||||||||||||||||||||||||||||||||||||||||||||||||||||||||
| 是否开工建设 | R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11074.8 |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本项目不涉及专项评价中的条款,故不设置专项评价。 表1-1 专项设置情况分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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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情况 | 《**县半塔镇总体规划(2017—2030年》(2019年修改) |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无。 |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与《**县半塔镇总体规划(2017—2030年》(2019年修改)相符性分析 根据《**县半塔镇总体规划(2017—2030年》(2019年修改),半塔镇主要产业发展定位为应以钢材制造、制造业、建筑业等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为主导产业;承接产业转移,建成集现代化工贸、特色生态农业和红色旅游与绿色旅游产业等“****基地”,并配套发展城市新型生活服务设施,为半塔镇产业发展提供综合、多功能的生活服务保障。 本项目位于**市**县半塔镇**村东竺组42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在现有厂区内部进行扩建塑料制品业,提高了对**利用效率,符合**县半塔镇的用地规划,符合半塔镇规划中制造业的产业定位要求。 2、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性分析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县行政辖区内的陆域空间,国土总面积1493.78平方千米。 (2)城市性质 长三角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都市圈协同发展的门户城市、滁来全一体化发展的核心城市。 (3)统筹规划控制底线划定 规划期内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4.5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90.5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少于81.1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不突破120.79平方千米。 (4)构建国土空间格局 以“三区三线”为基础,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崛起、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秀”的总体要求,构建“一岭双心、三区六脉”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基地”的农业空间格局、“一岭三源多廊”的生态空间格局、“一区**、三带多点”的城镇空间格局。 (5)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优化中心**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形成“两轴双核四区”集约发展的空间结构。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殡葬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管控,系统建设公共开敞空间,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优化镇村布局,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本项目位于**市**县半塔镇**村东竺组42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在现有厂区内部进行扩建塑料制品业,对照**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县半塔镇土地利用规划的村镇建设用地-现状建设用地范围内,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关要求。 |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产品为聚酰胺隔热条,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 修订版),本项目从事聚酰胺隔热条生产,行业类别判断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项目工艺加热均采用电能。根据《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省节能减排及****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试行)的通知》(皖节能[2022]2号),项目不属于“两高”企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项目,视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等相关产业政策中禁止或淘汰类项目、产品、工艺、设备,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结合区域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分析,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1-2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分区防控:经**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查询,项目所在区域管控单元编码为:ZH341****0013(详见附图6),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该管控单元管理要求和区域环境管控单元管理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3 与“三线一单”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
(2)本项目与《**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皖长江办〔2022〕10号)相符性分析 对照《**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皖长江办〔2022〕10号),本项目未涉及管控条款内容,符合要求,具体内容见表1-4。 表1-4 与皖长江办〔2022〕10号相符性
综上所述,,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整体属于**省**市环境重点管控单元,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3、与**县三区三线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省**市**县半塔镇**村东竺组42号,对照**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附图7**半塔镇土地利用规划图”,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县半塔镇土地利用规划的村镇建设用地-现状建设用地范围内,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故与**县三区三线规划相符合。 4、与《****省委 ****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淮河流域,根据《****省委****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2021年8月9日),着力构筑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长**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禁**、****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控**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长**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1515”中其中包括主要长江流域主要支流。 本项目为塑料制品行业,不属于化工、电镀等重污染项目,项目区域不属于“1515”三道防线内禁止建设项目范围,符合《****省委、****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要求。 5、与关于印发 《**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皖环发[2022]8号)的符合性分析 表1-5 与皖环发[2022]8号的符合性分析
可见,本项目与关于印发《**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皖环发[2022]8号)的文件要点相符合。 6、与《****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 表1-6 与《****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
可见,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要点相符合。 7、与《**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表1-7 项目与《**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故本项目与《**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相符合。 8、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第9部分 : 塑料制品业》符合性分析 根据**省地方标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第9部分:塑料制品业》(D34/T4230.9-2022),项目相符性分析如下: 表1-8 与D34/T4230.9-2022相关相符性分析表
9、与《**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县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相符性分析 表1-9 与**县大气、水污染、土壤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
综上,本项目与《**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县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符合。 10、与《中华人民**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符合性分析 表1-10 项目与《中华人民**国长江保护法》符合性分析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建设内容 | 1、项目由来 ****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半塔镇**村东竺组42号,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主要从事耐火材料生产和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和塑料制品制造等。企业于2020年投资3500万元建设“年产6万吨无机非金属耐火材料项目”,该项目环评于2020年4月29日获得******分局批复(来环审〔2020〕32号),于2024年12月29日由****完成自主验收。 在世界范围内,尼龙消费量排在五大工程塑料之首,产量占工程塑料总量的90%,在汽车、电器、机械工具等领域都有很大应用。除此之外,随着社会的发展,改性尼龙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促使了一大批生产增强、阻燃尼龙隔热条厂家的诞生。为了企业发展需要和满足市场需求,****拟投资2000万元建设“年产1万吨国标聚酰胺隔热条建设项目”,利用厂内现有闲置厂房4000m2、库房1000m2、办公楼1400m2,购置螺杆挤压机20台、自动切料机20台、盘条机、牵引机、打包机各2台,模具60套、行车2台、叉车和运输车辆若干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万吨国标聚酰胺隔热条建设项目。本项目生产不含造粒工艺。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及1号修改单内容,本次扩建项目行业类别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照“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中“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按要求需编制环评报告表。为此,建设单位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在现场踏勘、基础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为管理部门决策和管理的依据。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国标聚酰胺隔热条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半塔镇**村东竺组42号;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年产1万吨国标聚酰胺隔热条;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投资金额:总投资额20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 职工人数:现有职工人数20人,本次新增职工20人; 工作制度:现有项目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白班8小时,年运行2400小时;本次扩建项目年工作300天,两班制,每班12小时,年运行7200小时; 其他:公司提供食堂,不提供住宿。 3、产品方案 表2-1 本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表2-2 全厂项目产品方案
4、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和设计规模见表2-3。 表2-3 本项目建设内容组成一览表
5、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4。 表2-4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产能匹配性:本项目聚酰胺隔热条生产线螺杆挤压机设计生产能力为 0.08t/h,设备生产时间为年工作300d(7200h),则20台螺杆挤压机最大生产能力为11520t/a,可以满足年产1万吨国标聚酰胺隔热条的生产需求。 6、原辅料及其理化性质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表、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分别如下: 表2-5 项目主要原辅料一览表
注:原辅料均为新料,不涉及废旧树脂料。 表2-6 项目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7、物料平衡 表2-7 本项目物料平衡表
8、公用及辅助工程 (1)给排水 1)用水量 本项目供水依托现有供水管网,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食堂用水、冷却用水。 ①生活用水:本项目新增职工20人,厂区内设有食堂,年均工作300天。根据《**省行业用水定额》(DB34/T679-2019)中“生活、生态用水定额,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定额宜采用70~120L/(人●d)”,本次环评生活用水量定额值为100L/人﹒d,则生活用水量为 600t/a(2t/d),由村镇供水管网供给。 ②食堂用水 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餐饮业食堂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每顾客每次20~25L。本项目取25L/人●次。食堂每日供两餐,每次10人份,则用水总额为0.5t/d(150t/a)。 ③冷却用水(挤塑冷却水) 本项目设置2台冷却塔用于辅助螺杆挤压机模具冷却,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水采用自来水,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根据建设项目提供的设备资料,项目挤塑生产线配置的冷却塔单台循环水量为5t/h,则总循环水量为72000t/a(7200h/a),冷却水蒸发量受蒸发面积、空气流速、水温等因素影响,不确定因素较多,蒸发量(即补充量)参照使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中冷却塔的补水系数,冷却补充水量为循环水量的1%~2%(以2%计算),计算本项目的冷却水损耗量约4.8t/d(1440t/a),则项目需补充的损耗水量为4.8t/d(1440t/a)。 2)排水量 本项目日生活用水量为2t,年生活用水量为600t,食堂日用水量为0.5t,年食堂用水量为150t,根据《生活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产污系数取0.8,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6t/d,即480t/a、食堂废水产生量约为0.4t/d,即120t/a;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本项目生产车间采用扫帚清扫、地面不冲洗,车间加工设备不需要用水清洗,故项目不产生设备和车间地面冲洗废水。 本项目水平衡图如下: 图2-1 本项目水平衡图(t/d) 图2-2 全厂项目水平衡图(t/d) (2)供电 项目年用电量新增100万kW﹒h,由当地供电电网提供,满足厂区生产、生活用电要求。 (3)储运 本项目原辅料及产品进出均由汽车运输,原辅料及成品存放在仓库及成品堆场。 (4)辅助工程 本项目设置2台空压机用于供气,位于生产车间内;本项目设置2台冷却塔(循环水量5t/h)用于挤塑冷却。 9、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 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概况:本项目位于**省**市**县半塔镇**村东竺组42号。项目东北侧为空地;东南侧为******公司;西南侧靠近G235,隔路对面为**村1和安****公司;西北侧为建设单位购置房屋和在建工业企业。(具体见附图2)。 10、厂区平面布置及合理性分析 (1)厂区平面布置:****现有低水泥浇注料生产线设置于1#生产车间,本次扩建项目利用厂内现有闲置车间(2#生产车间)进行生产制造,主要产品为聚酰胺隔热条,项目的厂区平面布置按工艺要求和总平面布置的一般原则,布置紧凑,办公区位于厂内北侧,计划2#生产车间自东往西布设隔热条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为投料、加热挤塑、切料、检验、包装入库;原料区位于车间东侧;依托现有的一般固废区、危废仓库;2#车间北侧和东侧均设置出入口。厂区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3。 (2)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半塔镇,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厂内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接入污水管****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相应环保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厂区总体平面布置结构简单,功能明确。主要包括两栋生产厂房(1#和2#生产车间),厂房主出入口位于车间北侧和东侧,依托现有一般固废区、危废仓库。本项目平面布置合理,流程顺畅,布局紧凑,便于生产,且符合防火、安全卫生、环保、生产工艺流程需求。总体上做到按功能分区,系统分明,布置整齐。 综上,从减轻环境污染影响和降低环境风险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平面布局合理。 | ||||||||||||||||||||||||||||||||||||||||||||||||||||||||||||||||||||||||||||||||||||||||||||||||||||||||||||||||||||||||||||||||||||||||||||||||||||||||||||||||||||||||||||||||||||||||||||||||||||||||||||||||||||||||||||||||||||||||||||||||||||||||||||||||||||||||||||||||||||||||||||||||||||||||||||||||||||||||||||||||||||||||||||||||||||||||||||||||||||||||||||||||||||||||||||||||||||||||||||||||||||||||||||||||||||||||||||||||||||||||||||||||||||||||||||||||||||||||||||||||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1、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已建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无须重新装修,主要为设备的调试和安装。 2、营运期 图2-3 本项目聚酰胺隔热条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流程说明: 1)投料混料:根据产品的配方对原材料进行称重、配料,将外购的原辅料PA66和色母粒按照比例经管道泵吸输送至混料机混合均匀,上述过程均由人工来完成。由于树脂颗粒较大,投料过程中不会产生粉尘。该投料混料过程会产生原料废包装材料S1和噪声N; 2)加热挤塑:将外购的PA66和色母粒通过管道输送进入挤出机内,设备以电加热方式达到规定的工艺温度,工艺温度维持在200~230℃之间,物料受热软化熔融后,通过挤出机的挤出模头,将熔融状态的物料挤出进入模具内。此过程主要污染物为挤塑废气G1、废塑料S2、废模具S3和设备噪声N; 挤塑线配套冷却塔,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仅补充蒸发水分。 3)切料:挤出冷却后的塑料半成品根据客户需求按尺寸进行裁剪。该过程会产生边角料S4和噪声N; 4)检验:人工对产品进行外观和用途检验,检验产品是否完好。此过程会产生不合格品S5和噪声N; 5)包装入库:检验后的合格产品经盘条机、打包机进行整理,采用纸箱进行包装,并贴上标签和批次,入库待售。此过程会产生噪声N。 根据工艺流程,本项目污染因素分析见表2-8。 表2-8 项目主要污染因素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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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1、现有项目概况 ****位于**省**市**县半塔镇**村东竺组42号,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主要从事耐火材料生产和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和塑料制品制造等。企业于2020年投资3500万元建设“年产6万吨无机非金属耐火材料项目”,该项目环评于2020年4月29日获得******分局批复(来环审〔2020〕32号),于2024年12月29日由****完成自主验收。验收期间实际年产量6万吨低水泥浇注料。 企业现有项目的产品方案及环保手续执行情况见表2-9。企业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许可证编号:****1122MA2T858T2Q001X。 表2-9 企业现有项目产品方案及环保手续执行情况一览表
2、现有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图2-4 低水泥浇注料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简述: (1)原料调度:块状、颗粒状、粉状原辅料均由汽车直接运输至原料区,各原料存放点隔开设置,块状物料由汽车箱体倾斜自动卸货至相应隔间内,使用密目网遮盖存放;粉状料为袋装,由铲车卸货至相应隔间内存放。在生产时,由场内车辆将物料运送至上料处,进行上料。 (2)开袋上料:上料过程由行车将物料放入上料口,后由自动拆包机进行拆袋,上料口使用橡胶挡帘遮挡,减少料仓内颗粒物外溢。其余部分设有密封罩与集气口。自动拆包机自身全封闭,并设有密封罩与集气口。开袋上料过程产生上料和拆包废气、自动拆包机噪声、废包装材料。 (3)料仓:颗粒状与粉状物料在上料后由密闭提升机直接输送至对应的料仓。料仓自身全封闭,并设置密闭罩与集气口。粉状物料的料仓顶部设置呼吸孔,通过管道连接至袋式除尘器。颗粒状物料的料仓不设置呼吸口。 输送物料进入料仓的过程,产生料仓废气、提升机噪声。 (4)配料缓冲:各料仓物料通过双料配斗车输送至配料缓冲仓。双料配斗车根据程序设定在所要承接的料仓备料斗下面,根据程序定位后,小车顶部伸出接料口与料仓仓出口进行紧密连接,连接到位后料仓打开落料阀开始落料。落料完成后料仓落斗阀关闭,小车连接口自动缩回小车进行封闭。双料配斗车自带计量系统、收尘系统、进料排料密封系统,收集的粉尘引入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直接在车间内排放。配料缓冲仓顶部设置呼吸孔,通过管道连接至袋式除尘器。 配料缓冲过程产生双料配斗车废气、配料缓冲仓废气、双料配斗车噪声。 (5)混料缓冲:配料缓冲仓物料通过密闭提升机输送至混料缓冲仓。混料缓冲仓顶部设置呼吸孔,外通过管道连接至袋式除尘器。 混料缓冲过程产生提升机噪声、混料缓冲仓废气。 (6)搅拌:混料缓冲仓物料由密闭管道输送入搅拌机。搅拌机自身全封闭,并设置密闭罩与集气口。 该过程产生搅拌机废气、搅拌机噪声。该工段产生的残渣,直接回用于产品生产。 (7)自动包装:搅拌后的产品由密闭管道输送入自动包装机进行包装,包装完成后即作为成品入库。包装机全密闭,设置密闭罩与集气口。 包装过程产生自动包装废气、噪声。 混料缓冲仓、搅拌机、自动包装机**设备自上而下放置,设备间通过密闭管道输送物料。 现有项目为全自动化生产线,共设两条工艺产能相同的低水泥浇注料生产线,每条线产能3万吨/年。单个设备工作时均为全封闭,从上料至自动包装完成,物料都处在一个密闭的环境中。在设备之间的物料转运处,装设有根据现场情况与设备具体尺寸制作的的密封罩。在产污设备和每个密封罩都设有集气口,配置有风量调节阀门。 现有项目有两条产能生产工艺处理设施相同的生产线,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环节汇总见表2-9。 表2-9 项目污染物产生环节汇总表
现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食堂油烟和运输扬尘。厂内车辆运输过程所引起的地面扬尘,与车辆类型、地面情况、气象情况相关性较大,且可以通过洒水抑尘的手段有效控制,现有项目不进行定量分析。 3、现有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1)废气 ①现有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上料、拆包、料仓、配料、混料、搅拌和包装粉尘,低水泥浇注料生产线全程密闭,每条生产线废气通过管道负压分别收集至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1和TA002)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②验收监测 根据******公司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WZ-241203,检测时间2024.****.02~2024.****.03,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 2024年12月2日~12月3日有组织、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统计情况见下表。 表2-10 DA001排气筒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统计表
注:ND表示未检出;排放速率栏“/”表示该参数实测浓度值低于方法检出限,不参与排放速率计算,颗粒物检出限为20mg/m3。 表2-11 DA002排气筒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统计表
根据上表可知,验收监测期间,低水泥浇注料生产线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为10mg/m3)。 表2-12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统计表
根据上表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厂界监控浓度范围为0.174~0.297mg/m3。厂界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满足**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0.5mg/m3)。 (2)废水 现有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食堂用水、降尘用水、绿化用水,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通过厂区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 图2-5 现有项目用排水平衡图(t/a) ②验收监测 根据******公司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WZ-241203,检测时间2024.****.02~2024.****.03,废水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2-13 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单位:mg/L,pH无量纲)
注:带“L”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L”前面为方法检出限数值。 现有项目验收期间废水监测点为厂区废水总排口,经检测废水总排口pH范围为6.7~6.8(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类最大值浓度分别为104mg/L、33mg/L、2.82mg/L、0.13mg/L和<0.06mg/L,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处理站接管标准。 (3)噪声 现有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及配套辅助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根据******公司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WZ-241203,检测时间2024.****.02~2024.****.03,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2-1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单位:dB(A)
注:现有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 现有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为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其他固废有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渣。根据现有项目验收报告,固体废物的实际处置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 生活垃圾(含厨余垃圾)产生量6t/a、隔油池废渣(废油脂)0.012t/a,生活垃圾和隔油池废渣均交由环卫清运;一般固废收集粉尘产生量为10t/a、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2t/a,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因现有项目正式营运时间较短,现有项目暂未产生废润滑油、废油桶和废劳保用品,根据环评报告内容废润滑油产生量0.001t/a、废油桶0.004t/a和废劳保用品0.001t/a。 现有项目已建一般固废仓库50m2,危废仓库15m2。 现有项目危废仓库设置在1#车间内,占地面积约15m2,现状如下所示。
存在问题:更新危废间标识牌,分区不完善。 4、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现有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见下表。由表可知,各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核批总量指标。 表2-15 现有项目主要污染物“三本帐”汇总表 单位:t/a
5、现有项目存在的环保问题及整改措施 企业环保手续履行情况良好,现有项目环评、验收均符合环保相关要求,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对两条低水泥浇注料生产线粉尘分别通过管道负压收集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良好,无污染治理设施异常情况发生,企业运行期间无环保投诉及举报事件。根据企业检测报告现有项目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排放总量均在环评及批复要求内,并按要求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现有项目以1#生产车间全封闭厂房外扩50m范围形成的包络线为环境防护距离,此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点。 存在问题:厂区现有项目生产周期较短,实际暂未产生废润滑油、废油桶和废劳保用品,未按要求规范设置危废仓库公告信息等标识牌。 整改措施: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包括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并设置危废转移台账;做好危废堆放管理,危废间内危废分类堆放,禁止一般固废混入。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本次环评对已建的危废仓库提出标识牌完善设置要求,要求在现有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前完成整改。 |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大气质量现状 (1)基本污染物 建设项目位于**省**市**县半塔镇,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类功能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采用评价范围内国家或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中评价基准年连续1年的监测数据,或采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 根据《2023年度**市环境质量公报》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规定,参加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的污染指标为6项,2023年**市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8微克/立方米,符合一级标准20微克/立方米的要求;二氧化氮年平均值为25微克/立方米,符合一级标准40微克/立方米的要求;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为54微克/立方米,符合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的要求;细颗粒物年平均值为34微克/立方米,符合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的要求;一氧化碳年评价值为0.9毫克/立方米,符合一级标准4毫克/立方米的要求;臭氧日最大8小时浓度年评价值为171微克/立方米,不符合二级标准160微克/立方米的要求。 2023年,**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上属于良好水平,优良天数比例79.5%,重度污染天数仅为1天。 表3-1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项目所在区域 SO2、NO2、PM10、PM2.5、CO 五项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O3指标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 **市已于2022年制定《**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0-2025年)》,根据达标规划:在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约束下,以 PM2.5达标为重点,兼顾 O3污染控制,紧抓 NOx 和 VOCs 减排,严控增量,优化存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一是严控增量,以“减污降碳”为抓手,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严控总量指标,确保区域“增产不增污”;二是加强重点行业减排,以水泥、玻璃、砖瓦、盐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做好工程减排,切实削减污染物排放;三是盯紧重点区域,以**、**和**等地为重点,做好NOx和VOCs减排工作。 (2)特征污染物 本项目特征污染物种类有非甲烷总烃和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 建设单位委托**康达****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12月29日对项目周边的非甲烷总烃和氨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检测(检测报告编号:JSKD-4-JJ190-E/0),监测点位于本项目西南侧160m处的安****公司,具体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3-2 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统计分析表
由上表可知,评价区内非甲烷总烃现状监测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规定值2.0mg/m3要求,氨现状监测浓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浓度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23年度**市环境质量公报》,长江流域来河-水口断面为国控断面,水质类别符合地表水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等级,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与2022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市**县半塔镇**村东竺组42号,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详见表3-3。 表3-3 《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
(1)监测布点 本项目在厂界周围布设4个现状监测点和1个环境敏感点处噪声现状监测点,其中厂界外4个噪声点现状监测数据来源于现有项目“年产6万吨无机非金属耐火材料项目”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WZ-241203),西南侧**村1噪声现状监测数据来源于建设单位委托**康达****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补充监测(**康达****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JSKD-4-JJ190-E/0)。 (2)监测项目 连续等效A声级。 (3)监测时间及频次 监测一天,昼夜各一次。 (4)监测结果与评价 环境噪声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见下表3-4。 表3-4 噪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汇总
从表3-4可见,本项目所在区域厂界和最近敏感点处各测点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4、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省**市**县半塔镇**村东竺组42号,利用建设单位已建闲置厂房,不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5、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地下水、土壤环境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本项目运行期间不涉及重金属及持久性难降解污染物,厂房地面均已硬化并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因此,不进行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建设项目位于**省**市**县半塔镇**村东竺组42号。根据现场踏勘,厂界周边500m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场地进行建设,且根据对项目所在地的实地踏勘,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表3-5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补充说明:根据现有项目环评要求及批复内容,厂界北侧有闲置民房已拆迁,目前为在建企业,企业已购买项目厂界西北侧民房,作为职工生活使用及堆放杂物的场所(详见附件7房屋购置合同)。 | |||||||||||||||||||||||||||||||||||||||||||||||||||||||||||||||||||||||||||||||||||||||||||||||||||||||||||||||||||||||||||||||||||||||||||||||||||||||||||||||||||||||||||||||||
|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PA66挤塑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表 5特别排放限值内容,非甲烷总烃排放量限值为0.3kg/t产品; 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2中标准。 表3-6 废气有组织排放标准
2)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标准 非甲烷总烃、氨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表9中限值; 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表3-7 企业边界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厂内 VOCs 排放标准 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表3-8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现有项目食堂设有2个灶头,厨房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9。 表3-9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农沟,其接管污水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污水处理站尾水水质应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表3合成树脂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聚酰胺树脂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为4.0m3/t产品。 表3-10 污水排放标准限值表
表3-11 ****处理站尾水排放标准
*注1: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具体见表3-12。 表3-12 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4、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 |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1、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新增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7]19号),废水总量控制因子为COD、NH3-N,废气总量控制因子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 2、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根据污染源强核算,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详见下表。 表3-13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三本帐”一览表(单位t/a)
表3-14 建设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表
3、总量平衡途径 项目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经当地污水管****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废水污染物排放作为接管考核量,****处理厂范围内平衡;固体废弃物不直接排放外环境;废气污染因子VOCs****管理部门申请总量,****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1)项目废水污染物总量分析如下: 项目废****处理站,废水污染物 COD、NH3-N****处理站统筹范围,不需要申请总量。 废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为:废水量:600t/a,COD:0.204t/a,NH3-N:0.021t/a。 (2)项目废气污染物总量分析如下: 本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315t/a;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350t/a,废气****生态环境局申请在区域内平衡。 |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本项目利用****已建闲置厂房进行生产,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仅进行简单的设备安装及各功能区布局,由于施工期短,影响是暂时的,可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停止,故本次环评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从略。具体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分析如下: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土建工程,故施工过程中无施工扬尘,仅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会因为燃料的燃烧而产生一定的施工机械废气。一般施工机械燃料多为柴油,产生的废气中含有CO、NO、SO2等。该部分废气产生量极少,且产生时间有限。通过设备选型,控制燃料类型,选用清洁能源等方面,可有效减少施工机械废气产生。 2、废水防治措施 因涉及设备安装,故在施工期间,会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数最多5人,根据《建筑施工计算手册》中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定额为20~60L/人﹒d,本项目取生活用水定额为40L/人﹒d,故施工期间生活用水量为0.2t/d,根据《给排水设计手册》,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故施工过程中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16t/d,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基建项目,仅为简单的设备安装,故施工过程中的噪声为点焊接、吊车等,设备噪声源强较小,施工期场界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弃的装修材料、设备安装边角料、材料包装箱、袋和生活垃圾等,上述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置,无随意倾倒现象,故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1、废气 (1)产污环节及源强核算 1)产污环节 根据工程分析,废气产污环节及污染物种类、收集处理措施以及效率如下。 表4-1 废气产污环节及污染物种类、收集处理措施以及效率汇总表
2)源强核算 挤塑废气:本项目设置有20台螺杆挤压机,所使用的挤塑机为电加热设备。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环保局)中推荐的产物系数,在无控制措施时,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污系数为 0.35kg/t-原料,本项目生产隔热条的原料来源于外购的PA66塑料粒子和色母粒,原辅料年使用量为10010t,则挤塑过程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3.504t/a。根据《气相色谱法测定聚酰胺树脂中己内酰胺残留量》中研究,单体残余量小于20μg/g,则本项目原料PA66在受热过程氨产生量较小,本项目不做定量分析。 治理措施:综上述,本项目挤塑工序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3.504t/a,本项目挤塑时间按每天24小时计(年工作300天),则年工作时间为7200h/a。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挤塑工序采用集气罩+软帘收集,废气收集效率取90%,收集的挤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配套风机风量为26000m3/h。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达90%。 风量设计:本项目计划设置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的设置应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有关废气收集系统10.2.2节要求进行设计,即: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16758 的规定。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GB/T16758、AQ/T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低于0.3 m/s(行业相关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正压状态,应对输送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泄漏检测值不应超过500μmol/mol,亦不应有感官可察觉泄漏。泄漏检测频次、修复与记录的要求按照第8章规定执行。 按照《环境工程设计手册》中顶吸罩(上部伞形罩)的有关公式,为保证收集效率,按照以下经验公式计算得出各设备所需的风量 L。 L=3600×(5X2+F)×Vx 其中:X—罩口至污染源距离,m; F—集气罩口面积,m2; Vx—污染源边缘控制风速(取0.5m/s)。 废气收集管线设计:根据企业工艺及环保工程设计,车间挤塑机加工产生的废气收集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企业计划在挤塑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尺寸为0.5m×0.5m,即集气罩口面积F=0.25m2,罩口至污染源距离X取0.3m,则单个集气罩的风量为1260m3/h,项目设置20台挤塑机,共设置20个集气罩,同时考虑风管风量损耗,设计配套的环保措施风机风量为26000m3/h。 ③臭气浓度 本项目原辅料挤塑过程中,塑料熔融会产生轻微的异味,主要污染因子为臭气浓度,臭气浓度产生量较小,本项目不做定量分析。项目产生的恶臭与非甲烷总烃一同被收集、处理排放。未收集到的臭气浓度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建议建设单位加强车间通风,在采取上述控制措施情况下,车间内恶臭气体量不大,厂界臭气浓度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要求,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④食堂油烟 本次扩建项目依托已建的1座食堂,每天提供二餐,每次就餐员工10人,按照人均日食用油用量约30g/人﹒d计,年工作300天,由此计算得新增食用油用量为0.18t/a,烹饪过程中的挥发损失为3%左右,即0.0054t/a,油烟废气经过食堂油烟净化装置收集和处理(去除效率为60%)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风机风量为5000m3/h,每天工作4h,则本项目新增食堂油烟废气排放量为0.002t/a、排放浓度为0.360mg/m3,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最大允许排放浓度小于2.0mg/m3的要求。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产排情况见表4-3、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见表4-4、排气筒设置情况见表4-5。 | ||||||||||||||||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表4-3 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表4-4 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表
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达标分析:本项目挤塑废气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315t/a,则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kg/t)=0.315*1000/10000=0.0315kg/t(<0.3kg/t),故本项目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达标排放。 | ||||||||||||||||||||||||||||||||||||||||||||||||||||||||||||||||||||||||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表4-5 本项目有组织排气筒基本情况
排气筒设置合理性分析: 1)排气筒数量合理性 本项目挤塑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软帘收集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未收集废气经加强通风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2)烟气流速合理性 根据《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中 5.3.5 条规定“排气筒的出口直径应根据出口流速确定流速宜取15m/s左右。当采用钢管烟囱且高度较高时或烟气量较大时,可适当提高出口流速至20m/s~25m/s左右”,根据本项目废气排放的流速,涉及的DA003个排气筒废气流速在14.37m/s左右,烟气流速合理。 综上所述,从排气筒数量及风速、风量等角度论证,本项目排气筒的设置是合理的。 本项目废气达标分析如下: 表4-6 项目有组织排放达标情况一览表
综上所述,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中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 (2)非正常工况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 本项目废气非正常工况主要考虑开停机、常见事故、检修等工况下造成全厂生产排放的废气。根据各工段污染物的排放量,结合其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主要考虑风机故障、过滤材料饱和或失效等状况下废气处理效率降为0,非正常排放历时不超过0.5h,年发生频次不超过2次,项目非正常排放源强见表4-7。 表4-7 非正常工况全厂污染源强核算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非正常工况下,排气筒排放的废气浓度显著增大,对环境的影响增加。为减少生产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每个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②定期更换活性炭; ③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 ④应定期维护、检修废气净化装置,以保持废气处理装置的净化能力和净化容量。 (3)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确定有关废气污染源监测点、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下表4-8。 表4-8 本项目运营期污染源监测计划
(4)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挤塑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处置方式见下图,车间内废气收集管线图见附图。 图4-1 项目废气收集管线图 无组织废气: 项目车间未收集到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控制:1)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2)加强通风,使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相应的浓度标准。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能够保证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满足相应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可判定项目废气处理措施为可行技术,本项目废气防治工艺可行性见下表。 表4-9 项目废气产污环节、污染物项目、排放形式、污染防治措施类型一览表
可行性技术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挤塑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为90%。 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是有效的去除水的臭味、天然和合成溶解有机物、微污染物质等的措施。大部分比较大的有机物分子、芳香族化合物、卤代烃等能牢固地吸附在活性炭表面上或空隙中,并对腐殖质、合成有机物和低分子量有机物有明显的去除效果。活性炭具有发达的空隙,比表面积大,具有很高的吸附能力。含尘气体由风机提供动力,正压或负压进入塔体,由于活性炭固体表面上存在着未平衡和未饱和的分子引力或化学健力,因此当此固体表面与气体接触时,就能吸引气体分子,使其浓聚并保持在固体表面,污染物质从而被吸附,废气经过滤器后,进入设备排尘系统,净化气体高空达标排放。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活性炭常被用来吸附烷烃、烯烃、芳香烃、酮、醛、氯代烃、酯以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本项目挤塑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技术是可行的。 综上,本项目采取的废气处理设施是可行的。 (5)环境防护距离设置情况 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规定,无组织排放有害气体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工段)与居民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Cm--大气有害物质环境空气质量的标准浓度限值(mg/Nm3); Qc--大气有害物质的无组织排放量(kg/h); r--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L--大气有害物质卫生防护距离初值(m); A、B、C、D为卫生防护距离初值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5年平均风速及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从表1查取; 无组织排放多种有害气体时,按Qc/Cm的最大值计算其所需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内时,级差为50m;超过100m,但小于1000m时,级差为100m。当按两种或两种以上有害气体的Qc/Cm计算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提高一级。该地区平均风速为2.7m/s,A、B、C、D值的选取见下表。 表4-10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注:*表示本项目取值。 根据所在地区近五年来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源构成类别查询,A、B、C、D分别取470、0.021、1.85、0.84。 经计算,污染物的卫生防护距离见表4-11。 表4-11 污染物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表
由上表可知,项目需沿本项目生产车间外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由卫生防护距离推出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50m。现有项目以东侧1#全封闭车间外设置50m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踏勘全厂东侧和南侧生产车间外50m环境保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目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根据环保管理要求,该环境防护距离内今后不得规划**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补充说明:本项目原辅料PA66和色母粒均为为颗粒状,不考虑投料粉尘,不涉及破碎粉碎生产工艺;根据《气相色谱法测定聚酰胺树脂中己内酰胺残留量》中研究,单体残余量小于20μg/g,则本项目原料PA66在受热过程氨产生量较小,本项目不做定量分析。 (6)环境管理要求 ****总局制定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环监【1996】463号)等的规定,在废气排污口设立相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表4-12 环境保护图形符号一览表
本项目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则要求如下。 a)各排污口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采样孔点数目和位置,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的规定设置。 b)废气净化设施的进出口均设置永久性采样口。 c)在排污口附近地面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对无组织排放的有毒有害气体,凡有条件的,均应加装引风装置,进行收集处理,改为有组织排放。 (7)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挤塑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均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等级。 综上所述,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在采取报告中所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1)产污环节 根据第二章分析可得本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食堂用水新增600t/a,食堂废水新增量为480t/a;食堂用水新增150t/a,食堂废水新增量为120t/a。 综上所述,本项目扩建后,厂区实际新增废水量为600t/a,新增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新增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与现有项目废水种类相同,因此处理方式依托现有。 企业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现有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食堂含油废水,其中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隔渣后汇同生活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再由污水管网接入**村污水站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农沟。 (2)源强核算 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80t/a、食堂废水产生量为120t/a,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厂内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 本项目废水污染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见下表。 表4-13 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本项目废水总量为600t/a,原料PA66树脂加工生产的粒子产品年产能为10000吨,则单位产品排水量为0.06t/t-产品,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3中聚酰胺树脂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4.0m3/t产品的要求。 3)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见表4-14。 4-14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见表4-15。 表4-15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2)接管可行性分析 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化粪池:化粪池是一种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的原理,去除生活污水中悬浮性有机物的处理设施,属于初级的过渡性生活处理构筑物。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粪便、纸屑、病原虫等,主要污染物分别为COD、SS、氨氮、总磷。污水进入化粪池经过12~24h的沉淀,可去除50%~60%的悬浮物。沉淀下来的污泥经过3个月以上的厌氧发酵分解,使污泥中的有机物分解成稳定的无机物,易腐败的生污泥转化为稳定的熟污泥,改变了污泥的结构,降低了污泥的含水率。定期将污泥清掏外运,填埋或用作肥料。 隔油池:利用油滴与水的密度差产生上浮作用来去除含油废水中可浮性油类物质的一种废水预处理构筑物。隔油池的构造多采用平流式,含油废水通过配水槽进入平面为矩形的隔油池,沿水平方向缓慢流动,在流动中油品上浮水面,由集油管或设置在池面的刮油机推送到集油管中流入脱水罐。参照大量食堂废水预处理的经验,通过“隔油沉淀”工艺处理后,废水水质满足接管要求。 污水处理效果:本项目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污染物初始浓度取COD 400mg/L、SS 350mg/L、氨氮 35mg/L、总磷5mg/L、总氮40mg/L、动植物油40mg/L。 根据有关资料,一般化粪池对SS的去除率为20%,COD去除率为15~25%,本项目以15%计,氨氮的去除率为0%,总磷的去除率为0%,总氮的去除效率为0%,隔油池对动植物油的去除效率为50%。 表4-16 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效率一览表(单位mg/L)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 B 等级标准要求,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总产生量为600t/a,经污水管网****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对周边地表水基本无影响,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②****处理站可行性分析 ****处理站****中心村,2018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设计日处理污水量30m3/d,仅接收生活污水,设计出水水质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要求,处理工艺采用A2O+人工湿地工艺。 1)接管范围可行性分析 ****人民政府出具的“附件7污水接管证明”,本项目厂区****处理站管网,故满足接管范围可行性。 2)接管水量可行性分析 按照**村美丽乡村规划,****处理站接管范****中心村,根据调研,该范围内居民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3 m3/d。按照30m3/d的设计处理规模,还有7m3/d的余量。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排放量4m3/d,****处理站的余量,****处理站水量要求。 3)接管水质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污水能达到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本项目废水排量较小,水质简单,****处理站造成较大冲击负荷,****处理站水质要求。 因此,从水量、水质及管网敷设等方面分析,本项目废水经厂内预处****处理站是可行的。 (3)监测要求及环境管理要求 1)监测计划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监测计划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并参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的要求制定,本项目水污染物监测地点和频次如下: 表4-17 废水监测计划表
2)环境管理要求 ****总局制定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环监【1996】463号)等的规定,在废水接管口及雨水排口设立相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表4-18 环境保护图形符号一览表 (4)废水达标情况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厂内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接入污水管****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农沟。 3、噪声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的要求,项目环评采用的模型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附录 A(规范性附录)户外声传播的衰减和附录 B(规范性附录)中“B.1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型”。 (1)噪声源强 本次扩建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新增生产设备生产过程,如混料机、螺杆挤压机、冷却塔、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置于厂房内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详见表4-19~4-20。 表4-19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注:以厂房西南角为(0,0,0)点,正东向为 X 轴正方向,正北向为 Y 轴正方向;门窗吸声系数数据来源于《环境工程手册 环境噪声控制卷》(郑长聚主编,****出版社,2000 年)。 表4-20 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室外声源)
(2)点声源预测模式 本项目采用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模式进行预测,预测时,取机器设备的最大噪声值。噪声源主要在厂房内,采取基础隔振,厂房为钢结构且窗户阻挡衰减值20dB(A)。 1)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模型 户外声传播衰减包括几何发散(Adiv)、大气吸收(Aatm)、地面效应(Agr)、障碍物屏蔽(Abar)、其他多方面效应(Amisc)引起的衰减。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应根据声源功率级或参考位置处的声压级、户外声传播衰减,计算预测点的声级,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w——由点声源产生的声功率级(A计权或倍频带),dB; 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Lw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Abar——声屏障引起的衰减,dB; 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式中:Lp(r) ——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 ——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 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Lw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Abar——声屏障引起的衰减,dB; 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为保守起见,本次预测仅考虑几何发散衰减,公式简化如下: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参考位置r0处的声压级,dB;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 2)计算总声压级 ①工业企业噪声计算 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室外声源个数; ti——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 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tj——在T时间内j声源工作时间,s。 ②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 为预测项目噪声源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情况,首先预测噪声源随距离的衰减,然后将噪声源产生的噪声值与区域噪声背景值叠加,即可以预测不同距离的噪声值。叠加公式为: 式中:Leq——预测等效声级,dB(A);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3)预测结果及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推荐的方法,预测采用点声源的几何发散衰减模式,对厂界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环境噪声值进行预测,预测结果如下表。 表4-21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单位:dB(A))
注:*噪声现状值来源于企业2024年12月02日验收监测数据和2024年12月29日补充监测数据;以厂界西南角为原点,坐标为(0,0,0)。 表4-22 工业企业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单位:dB(A))
由表可见,建设项目的高噪声经厂房隔声和减震衰减后,对东、南、西、北厂界和西侧敏感点**村处的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综上所述,本项目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3)噪声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 1207-2021)文件要求,本项目噪声监测见表4-23。 表4-23 噪声环境质量监测计划表
(4)环境管理要求 主要固定噪声源附近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建设项目建成后,应对上述所有污染物排放口的名称、位置、数量以及排放污染物名称、数量等内容进行统计,并登记上报当地环保部门,以便进行验收和排放口的规范化管理。 4、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废油脂、废包装材料、废塑料、边角料、隔热条不合格品、废模具、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劳保用品。 (1)生活垃圾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300天,按人均日产生活垃圾0.5kg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2)厨余垃圾 本项目新增员工就餐依托现有食堂,就餐人数10人﹒次/d,每天提供两餐,厨余垃圾产生量按照0.2kg/人﹒次计,每年工作300天,则食堂新增厨余垃圾产生量为1.2t/a,按照《****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0〕69号)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置。 (3)废油脂 食堂废水由隔油池进行预处理,经源强计算,隔油池去除的动植物油量约为0.012t/a,故项目产生的废油脂为0.012t/a,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置。 (4)废包装材料 本项目拆包使用原料包装材料,会产生废包装袋和纸箱,根据原辅料消耗情况,PA66树脂用量10000t/a(25kg/袋)、色母粒10t/a(25kg/袋),则原料使用过程中产生400400个原料废包装材料,以20g/个包装材料计,则原料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8.008t/a;模具年用量60件(20套/箱),则年产生3个原料废包装箱,以1kg/个计,则原料废包装箱产生量为0.003t/a;综上述本项目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8.011t/a。根据原辅料理化性质和性状分析,对照有毒有害原料(产品)名录,项目PA66树脂、色母粒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材料经统一收集后外售。 (5)废塑料 本项目挤塑过程中会产生废塑料,根据“表2-7物料平衡表”,废塑料产生量约为4.496t/a,收集后统一外售。 (6)边角料和隔热条不合格品 本项目切料产生的边角料和检验的不合格品约为总产量0.02%,项目隔热条年产能10000t/a,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产生量为2t/a,收集后统一外售。 (7)废模具 根据企业提供的信息,项目挤塑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模具,产生量约为 0.5t/a,建设单位拟收集后外售。 (8)废活性炭 本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挤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年需吸附有机废气量约2.839t/a,按照活性炭平均吸附量取0.3g有机废气/g活性炭,活性炭吸附饱和容量按80%计算,则每年活性炭使用量约需12t/a。本项目共设置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装填量为2t,则需两个月更换1次活性炭,则活性炭更换量为12t,则活性炭纤维吸附饱和后重量为14.839t,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属于危险废物HW49(900-039-49),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委托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9)废润滑油 本项目设备维护会产生少量废润滑油,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废润滑油产生量约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判定,属于危险废物,编号HW08,危废代码900-214-08,收集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10)废油桶 本项目润滑油使用过程中产生废油桶,润滑油年用量1t,油桶规格为200kg/桶,则年产生油桶量为5个,单个油桶重约20kg,则废油桶产生量为0.1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编号HW08,危废代码900-249-08, 收集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11)废劳保用品 本项目设备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含油抹布及手套,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产生量约 0.01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HW49(900-041-49),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委托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本项目固废产生情况汇总见表4-24,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和《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废物以及对应的废物代码见表4-25,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见表4-26。 表4-24 本项目固体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表4-25 本项目期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注:T(Toxicity,毒性)、I(Ignitability,易燃性)、In(Infectivity,感染性)。 表4-26 本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 本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案如下表4-27所示。 表4-27 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3)建设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分析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废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废模具经统一收集暂存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厨余垃圾和废油脂由专业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处位于1#生产车间北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贮存过程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防渗漏、防淋雨、防扬尘等相关要求,同时配合地方要求进行集中处置。 一般固废仓库依托可行性分析:现有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厨余垃圾和废油脂委托专业单位处理,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基本不占用一般固废仓库,其余一般固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2t/a,本次扩建项目一般固废产生量为15.007t/a,约3个月处理一次,生活垃圾基本可以做到日产日清,基本不占用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一处,位于厂区内1#生产车间北侧,面积50m2,最大贮存量为10t,因此现有项目设置的50m2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可以满足全厂项目一般固废贮存的要求。 (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废油桶采用原桶密封加盖,废润滑油采用密封桶装,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采用密封袋装,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置。为了减少危废仓库泄漏等对外环境的影响,企业对危废仓库做好了防渗防漏防腐措施,同时尽可能减少危废的暂存周期,增加周转次数。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相关情况见表4-28、4-29。 表4-28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表4-29 危险废物贮存所需占地面积一览表
危废仓库依托可行性分析:本次扩建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场依托现有项目已建危废仓库,面积15m2,最大贮存量10t/a,位于1#车间北侧,为独立结构设置,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地震、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带,也不存在洪水淹没的情况,离周边水体有一定的距离,因此危废仓库的选址合理。经上表核算,现有项目危险废物暂存所需占地面积为1.05m2,本次扩建项目危险废物所需暂存面积约为5.05m2,则厂区现有15m2的危废间满足危废贮存的要求。 (5)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分析 厂区内部运输:本项目危废仓库设置于车间内,运输时危废均密封,废油桶加盖密封,废润滑油采用密封桶装,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采用密封袋或桶装,尽量避免废物散落,因此项目区内危废从产生环节运输到危废仓库影响较小。 厂区至处置场所运输:本项目危险废物运输均为公路运输,由处置单位派专用运输车辆负责接收本项目危废,专业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运输管理规定运输,一般情况下,在运输途中不会产生物料的散落或泄漏,不会对沿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可能会发生物料泄漏主要是由交通事故而引起的,使危险废物撒落在路面,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时,或遇到下雨,会造成事故局部地区的土壤和地表水体污染。 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属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其没有固定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途径,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发生突然,在瞬时或短时间内大量的排出污染物质,易对环境造成污染。为确保运输途中安全,减少并避免对周边环境及群众的影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①危废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品一般性质和安全防范知识的人员承担。 ②装卸运输人员,应持有安全合格证,按运输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撞击、翻滚、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③相互碰撞、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害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而在同一车上混装运输。 ④危废装运时不得人货混装。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危险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⑤危废装卸前后,对车厢、库房应进行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装过剧毒物品的车辆,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⑥运输车辆应严格防止外来明火,尽可能选择路面平坦的道路,并且要严格按照规划好的路线运输,不得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行车中要保持车速、车距,严禁超速、超车和强行会车。 (6)危废收集、贮存、运输的污染防措施分析 1)危险废物收集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在收集时,应清楚废物的类别及主要成份,以方便委托处理单位处理,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形态,可采用不同大小和不同材质的容器进行包装,所有包装容器应足够安全,并经过周密检查,严防在装载、搬移或运输途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或挥发等情况。 最后按照对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包装,并在包装的明显位置附上危险废物标签。 2)危险废物暂存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应尽快送往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不宜存放过长时间,应做到以下几点: ①危废仓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废仓库,并分类存放、贮存,并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随意露天堆放。 ②对危废仓库地面应进行处理,如采用工业地坪,消除危险固废外泄的可能。 ③对危险废物的容器或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④危险废物禁止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禁止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⑤危险废物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 ⑥在包装箱外设置醒目的危险废物标志,并用明确易懂的中文标明箱内所装为危险废物。 ⑦危废仓库应按照《危险废物污染技术政策》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轻度要求;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危废仓库要用防渗漏设计、安全设计,应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和裙脚要用坚固防漏的材料,应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防风、防雨、防晒设施,防流失,防外水入侵;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 mm 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 -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地面应为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地面无裂缝。 ⑧对于易燃、易爆或者易挥发的危险废弃物应当进行预处理,如将固体废物用防静电的薄膜包装于箱内,再采用专用运输车辆进行运输。 ⑨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设置危废仓库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表4-30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形状及颜色表 表4-31 环境保护图形符号一览表
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危废仓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危险废物运输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危险废物运输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①危险废物的运输车辆须经主管单位检查,并持有有关单位签发的许可证,负责运输的司机应通过培训,持有证明文件。 ②承载危险废物的车辆须有明显的标志或适当的危险符号,以引起注意。 ③载有危险废物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时,需持有运输许可证,其上应注明废物来源、性质和运往地点。 ④组织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在事先需做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和行驶路线,其中包括有效的废物泄漏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7)后续环境管理要求 1)一般工业固废管理要求 ①建立固体废物防治责任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应当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资料档案。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技术规范。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的,应当按照国家规范进行临时贮存并及时清运,贮存期内确保无污染事故发生,不得超期贮存、违规贮存,因贮存不当导致环境污染,一切责任由贮存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承担。 ②企业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运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固体废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以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严禁擅自倾倒、堆放、丢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③严禁将工业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混合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单位在接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时,若发现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名称、数量、特性、形态、包装方式的,有权拒绝接受,并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一经发现,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危险废物固废管理要求 危险废物的管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条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执行。 ①危险废物贮存容器要求 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液体危险废物可注入开孔直径不超过70mm并有放气孔的桶中。 ②危险废物贮存要求 企业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散、防渗漏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对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③公司应设置****管理部门,作为厂内环境管理、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危险固废的收集、贮存及处置,按月统计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暂存时间、交由处置时间等,并按月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要求,同时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等文件,本项目无需开展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次评价仅从地下水、土壤污染源、污染类型、污染途径及防控措施的方面进行简单分析,分析如下: (1)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分析 地下水、土壤污染方式可分为直接污染和间接污染两种。直接污染是主要方式,具体指污染物直接进入含水层、土壤,而且在污染过程中,污染物的性质基本不变。间接污染是指并非由于污染物直接进入含水层、土壤而引起,而是由于污染物作用于其他物质,使这些物质中的某些成分进入地下水、土壤造成的。本项目在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厂内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车间地面均已做水泥硬化处理,生产装置及公辅设备均不与天然土壤接触,根据类比分析,本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影响以直接污染为主,可能导致地下水、土壤污染的情景为物料泄漏、危险废物贮存期间的渗滤液下渗。 污染物污染地下水的途径主要包括:原料仓库及危废仓库防渗措施不到位,在原辅材料贮存、使用以及危废贮存、转运过程中操作不当引起泄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2)环境污染影响识别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本项目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源项及影响途径见表4-32。 表4-32 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类型与影响途径表
从分析结果来看,本项目需要做到整个生产区域全部进行水泥硬化,按照分区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发生污染土壤环境的途径主要为原料泄漏导致的垂直入渗,最大可能污染源为生产区、原料仓库和危废仓库。 (3)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①源头和过程控制措施 为保护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采取防控措施从源头控制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从原料和产品储存、装卸、运输、生产过程、污染处理装置等全过程控制各种有害原辅材料泄漏(含跑、冒、滴、漏),同时对有害物质可能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阻止其进入土壤中,即从源头到末端全方位采取控制措施,防止项目的建设对土壤造成污染。 从生产过程入手,在工艺、管道、设备、给排水等方面采取泄漏控制措施,从源头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质泄漏的可能性和泄漏量,使项目区污染物对土壤的影响降至最低,一旦出现泄漏等即可由区域内的各种配套措施进行收集、处置,同时经过硬化处理的地面有效阻止污染物下渗。 ②污染防治分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表 7 地下水污防渗分区参照表”的说明,防渗分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易防渗区。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针对污染特点设置地下水、土壤一般污染防渗区和重点污染防渗区。本项目危废仓库为重点防渗区,办公区为简单防渗区,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建设,确保不污染地下水。重点污染防渗区为危废仓库,其防渗措施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防渗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采高标号的防水混凝土,集中做防渗地坪,地坪上部使用环氧树脂等材料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采取前文所述污染物收集治理措施和上述防渗措施后,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显著的不利影响。 表4-33 污染区划分及防渗等级一览表
表4-34 本项目分区防渗一览表
(3)结论 本项目采取源头和过程控制措施以及地面分区防渗等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有效防止和避免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发生,项目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4)监测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不涉及地下水开采,不会影响当地地下水水位,不会产生地面沉降、岩溶塌陷等不良水文地质灾害;物料贮存间、危险废物贮存间均位于厂房内部,落实防渗措施后,也不会通过地表漫流、下渗的途径进入土壤。通过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做好防渗漏工作,在正常运行工况下,不会对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显著的不利影响,可不作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 6、环境风险 (1)风险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来判定本项目生产、贮存、运输、“三废”处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化学品。 当企业只涉及一种环境风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 当企业存在多种环境风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q1,q2,…,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则本项目Q值确定如下: 表4-35 全厂项目Q值确定表
注:①液态原料在发生泄漏风险事故时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体,因此临界量保守按“危害水环境物质(急性毒性类别1)”的临界量值100t计算。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Q值小于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根据风险导则,本项目环境风险仅需简单分析。 (2)环境敏感目标概况 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仅开展简单分析。根据前文分析,本项目距离最近敏感目标为厂界外西南侧52m处的**村1。 (3)环境风险识别 本项目主要危险物质环境风险识别见下表: 表4-36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环境风险识别
(4)环境风险分析 经识别,本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为原料发生泄漏、危废发生泄漏或火灾,可燃物质如遇明火、火花则可能发生火灾事故,同时燃烧产生烟尘等废气进入大气环境中,会导致周围大气环境中相应污染物浓度增高,造成环境空气质量污染;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导致的事故性排放,造成大气污染;润滑油、废润滑油和废油桶等如发生泄漏或火灾,泄漏废液、消防废水等如拦截不当则可能会进入周围水环境中,会导致受纳水体环境中相应污染物浓度增高,造成水环境质量污染。 ①废气处理设施故障 废气处理设施故障主要是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未达到设计目标,造成有机废气不达标排放。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相应生产线的生产活动,切断事故源,组织环保部门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和检修,在废气处理装置恢复正常工作前不得擅自启动生产设备。由于废气处理装置故障、处理效率降为 0的概率较低,只要建设单位加强日常运维、提高故障响应速度,事故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一般较小,不会造成较大的事故后果。 ②原料仓库和车间泄漏 空气、水体和土壤等环境要素是危险性物质向环境转移的最基本的途径,同时这三种要素之间又随时发生着物质和能量的传递,污染物进入环境后,随着空气和水体环境发生推移迁徙、分散稀释和降解转化运动。本项目原料润滑油在使用和储存过程中遇明火易燃,燃烧裂解产生炭黑和有机废气污染空气。炭黑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机械、静电、摩擦、火源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其发生自燃或爆炸,炭黑粉末在空气中形成可燃性气体,当遇到点火源时,就会发生剧烈爆炸。炭黑的爆炸威力较大,不仅会造成设备和物质的损失,还会对人员造成严重的伤害和生命危险。考虑本项目润滑油包装规格较小,发生泄漏后可快速转移至空置的容器中,并用抹布或其他吸收材料进行清洁,故因明火引发的火灾次生/伴生概率较小。因此,及时采取措施,可使得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危废库泄漏 项目危废仓库位于车间内,废润滑油和废油桶等发生火灾、爆炸事件时会产生大量的 NOx、CO等可能引发伴生/次生污染的物质,造成厂区周边大气环境明显污染及人员伤亡。同时,一般情况下,油桶泄漏产生的泄漏液和火灾产生的消防废水可能流入到地表水环境中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进而通过破损的地面等下渗经包气带进入潜层地下水造成污染;暴雨等异常天气下,泄漏液、消防废水和被污染的雨水等导致产生更多的污染水可能流入到地表水环境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进而通过破损的地面等下渗经包气带进入潜层地下水造成污染。本项目并按照要求进行防腐防渗措施、建设导流沟,如果发生泄漏事故,环境影响基本可以控制在厂房内。 项目重点防渗区危废仓库拟采取防渗措施,对项目地下水、土壤环境风险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 为减少生产过程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宜采取以下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①从生产管理、风险物质贮存、工艺技术设计、自动控制设计、电气及电讯、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等方面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②提高设备自动控制水平,设置集中控制室、工人操作值班室等,对关键设备的操作温度、操作压力进行自动控制及安全报警,及时预报和切断泄漏源,在紧急情况下可自动停车,以减少和降低危险出现概率; ③危废仓库内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贮存,远离火种、热源;划定禁火区,在明显地点设有警示标志,输配电线、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均应符合安全要求,同时应设置应急沟; ④设置办公室专职环保安全员,并注重引鉴同类生产工艺中操作经验,形成了有效的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提高操作人员业务素质; ⑤生产车间及仓库杜绝各种明火,设置醒目的禁止烟火等标志,并设置足够的灭火器; ⑥生产车间及仓库加强通风; ⑦生产车间应防止电弧和电火花,电气设计和电机设备的选用,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 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及行业标准进行设计和选型;建筑物按规定设置防雷系统,并可靠接地; ⑧规范各类风险物质贮存,有品名、标签、MSDS表等; 必须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企业经营的基本原则。设立安全环保科,负责全厂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运行网络,应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人才担当负责人,每个车间和主要装置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全面提**全管理水平。必须进行广泛系统的培训,使所有操作人员熟悉自己的岗位,树立严谨规范的操作作风,并且在任何紧急状况下都能随时对工艺装置进行控制,并及时、独立、正确地实施相关应急措施。本项目存在一定程度的火灾爆炸和泄漏风险,需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以降低各类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 1)物料转移过程环境风险防范 本项目润滑油等转移过程中需严格按要求操作,并保持转移路线的通畅,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采取措施控制污染物扩散。 2)贮存过程环境风险防范 原料设置专门的原料仓库并定期检查,危废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针对危废类别选用合适的包装容器,危废暂存前需检查包装容器的完整性,严禁将危废暂存于破损的包装容器内,以免物料泄漏污染周围环境;同时对危废暂存区域进行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液体泄漏事故并进行处理。 3)生产过程环境风险防范 生产过程事故风险防范是安全生产的核心,要严格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尽可能降低事故概率。项目生产和安全管理中要密切注意事故易发部位,必须要做好运行监督检查与维修保养,防祸于未然。必须组织专门人员每天每班多次进行周期性巡回检查,发现异常现象的应及时检修,必要时按照“生产服从安全”原则停车检修,严禁带病或不正常运转。为操作工人提供服装、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耳塞、护目镜等防护用品。 4)废气处理设施风险防范措施 制定废气处理设施操作规范,专人负责;做好废气处理设施的台账记录;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的检查、维护。 运营期间一旦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作业,检查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原因,并组织维修人员维修,直至故障排除方可重新开始作业。日常运营期间应保证废气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定期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项目废气进行监测,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5)危险废物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危险废物储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要求,做好围堰、防腐防渗、防风、防雨、防晒等措施。危险废物按规范分类堆放,加强管理,避免堆放过量,及时清运。 (6)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项目存在的潜在事故风险主要是油类物质等泄漏、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等,在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将可大大降低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在企业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风险影响可控的。 本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见表4-37。 表4-3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不涉及生态问题。 8、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 9、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2%,拟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详见表4-38。 表4-38 建设项目环保措施投资及“三同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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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 大气环境 | DA003排气筒/挤塑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集气罩+软帘收集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 氨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 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 | |||||||||||||||||||||||||||||||||
| 无组织排放 | 非甲烷总烃 | 加强车间通风,提高废气收集率 | 厂界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 氨、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 | |||||||||||||||||||||||||||||||||
| 地表水环境 | DW001污水排放口/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 | pH、COD、 SS、NH3-N、 TP、TN和动植物油 | 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厂内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接管污水管****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 | 出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 | ||||||||||||||||||||||||||||||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 | 噪声 | 基础减震、减震垫、厂房隔声、消声和隔声措 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标准 |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废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废模具收集外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和废劳保用品委托资质单位定期处理。固废妥善处置率100%。 |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本项目危废仓库区为重点防渗区,办公区属于简单防渗区,厂区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厂区防渗按以下要求建设。 ①化粪池、隔油池均用水泥硬化,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本项目依托厂房现有化粪池、隔油池。 ②各类固废在产生、收集和运输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固废丢失,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设置防漏、防渗措施,堆场内地面基层压实后,铺上防漏沥青层,面层为混凝土,并平铺一层环氧胶泥用以防止渗滤,确保防渗效果满足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 ③各生产车间地面确保防渗效果满足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 ④严格实施雨污分流,确保生活污水不混入雨水,进而渗透进入地下水、土壤。 | |||||||||||||||||||||||||||||||||
| 生态保护措施 | 本项目不进行土建施工,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且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经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对生态环境影响极小。 |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①建设方必须加强风险物质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将风险物质泄漏的可行性控制在最低范围内。原料仓库、危废暂存库、生产区域设置消防系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禁止明火和生产火花。 ②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避免事故发生。当废气处理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应尽快停产进行维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影响。 ③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建设单位应及时制订应急计划与预案,使各部门在事故发生后能有步骤、有秩序地采取各项应急措施。 |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排污口规范化】 (1)废气排放口规范化 废气排放口必须符合规定的高度和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便于采样、监测的要求,采样位置和采样点的设置需满足如下要求: ①采样位置应优先选址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最好在5m/s以上; ②应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5m,并设有1.1m高的护栏和不低于10cm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小于200kg/m,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1.2m~1.3m; ③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采样孔,采样孔的内径应不小于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当采样孔仅用于采集气态污染物时,其内径应不小于40mm; ④在排气筒附近地面醒目处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标明排气筒高度、出口内径、排放污染物种类等信息。 (2)固体废物:对于一般固体废物应设置专用贮存、堆放场地。对于危险废物应设置专用储存容器,并须有防挥发、防流失、防漏防渗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均应设置醒目的标志牌。 (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在厂区的废气排放源、废水排放口、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图形符号分为提示图形和警告图形符号两种,分别按GB15562.1-1995、GB15562.2-1995执行。 项目废水、废气、固废警告图形标示如下: 表5-1 本项目环境保护图形符号表
【环境管理要求】 (一)环境管理机构设置 为了本工程在运营期能更好地执行和遵守国家、省及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接受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环境监督,调整和制订环境规划和目标,进行一切与改善环境有关的管理活动,同时对工程施工及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分析,了解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状况,企业应设置专职的环境管理人员,配备一名管理人员分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编入一名技术人员参与项目的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同时需负责产生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由于环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多学科、综合性知识,建议该项目的专职环境管理人员选用具备环保专业知识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 (二)环境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三同时”制度:设计单位必须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工程建设单位必须保证防治污染及其它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项目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2)执行排污申报登记: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规定,****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污染物排放申报。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按分配的指标排放。 (3)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应建立环保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和污染治理措施岗位责任制,实行污染治理岗位运行记录制度,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当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组织抢修,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4)建立企业环保档案:企业应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定期监测,建立污染源档案,发现污染物非正常排放,应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污染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企业制定严格的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并以扎实的工作保证企业各项环保措施以及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在项目运营期得以认真落实,才能有效地控制和减轻污染,保护环境;只有通过规范和约束企业的环境行为,也才能使企业真正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三)环境监测计划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通过监测掌握生产装置污染物排放规律,评价净化设施性能,制定控制和治理污染的方案,为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政策、法律、规定、标准等情况提供依据。 (1)环境监测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环境监测计划应有明确的执行实施机构,以便承担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督监测工作。建议建设单位对专职环保人员进行必要的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的培训,以胜任日常的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因厂区****实验室分析设备及条件,监测任务可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 职责: ①建立严格可行的环境监测计划及质量保证制度; ②定期检查各车间设施运行情况,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③对全厂的废气、废水、噪声污染源进行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掌握污染源控制情况及环境质量状况,为决策部门提供污染防治的依据; ④建立严格可行的监测质量保证制度,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 (2)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企业要严格执行环境监测计划,并将此次新增废气纳入监测计划内。 【排污许可证】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一)**、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二)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 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年产能为1万吨,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属于“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62”中“塑料制品业292”—“年产1万吨及以上的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2929”类,执行排污简化管理。 ****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1月30日发布的《****生态环境厅关于统筹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1]7号),属于现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内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行业,在环评文件中应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联动内容”和《建设项目排污许可申请与填发信息表》。本项目排污许可类别为简化管理,要求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动内容分析。本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动内容详见附件12。 【三同时”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三同时”验收是严格控制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总量、遏制环境恶化趋势的有力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订版)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 |||||||||||||||||||||||||||||||||
六、结论
| 一、结论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采取 报告中各类环保措施后,区域环境质量不下降,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能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 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可在区域内平衡解决。项目环境风险可控。故本项目在落实本报告表提 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 有环境可行性。 |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
| 废气 | 有组织 | 颗粒物 | 0.871 | / | / | 0 | 0 | 0.871 | 0 |
| 非甲烷总烃 | / | / | / | 0.315 | 0 | 0.315 | +0.315 | ||
| 无组织 | 非甲烷总烃 | / | / | / | 0.350 | 0 | 0.350 | +0.350 | |
| 废水 | 废水量 | 600 | / | / | 600 | 0 | 1200 | +600 | |
| COD | 0.144 | / | / | 0.204 | 0 | 0.348 | +0.204 | ||
| SS | 0.096 | / | / | 0.168 | 0 | 0.264 | +0.168 | ||
| NH3-N | 0.018 | / | / | 0.021 | 0 | 0.039 | +0.021 | ||
| TP | 0.0024 | / | / | 0.003 | 0 | 0.0054 | +0.003 | ||
| 动植物油 | 0.012 | / | / | 0.012 | 0 | 0.024 | +0.012 | ||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废包装材料 | 2 | / | / | 8.011 | 0 | 10.011 | +8.011 | |
| 废塑料 | / | / | / | 4.496 | 0 | 4.496 | +4.496 | ||
| 边角料和不合格品 | / | / | / | 2 | 0 | 2 | +2 | ||
| 废模具 | / | / | / | 0.5 | 0 | 0.5 | +0.5 | ||
| 布袋收尘 | 10 | / | / | 0 | 0 | 10 | 0 | ||
| 危险废物 | 废活性炭 | / | / | / | 14.839 | 0 | 14.839 | +14.839 | |
| 废润滑油 | 0.001 | / | / | 0.5 | 0 | 0.501 | +0.5 | ||
| 废油桶 | 0.004 | / | / | 0.1 | 0 | 0.104 | +0.1 | ||
| 废劳保用品 | 0.001 | / | / | 0.01 | 0 | 0.011 | +0.01 | ||
| 其他垃圾 | 生活垃圾(含)厨余垃圾 | 6 | / | / | 4.2 | 0 | 10.2 | +4.2 | |
| 废油脂 | 0.012 | / | / | 0.012 | 0 | 0.024 | +0.012 |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 附图附件 | |
| 附图列表: | |
| 附图1 |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
| 附图2 | 建设项目周边概况图 |
| 附图3 | 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
| 附图4 | 建设项目车间分区防渗图 |
| 附图5 | 建设项目与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 |
| 附图6 | **省“三线一单”公众服务平台截图 |
| 附图7 | **半塔镇土地利用规划图 |
| 附图8 | 建设项目与**省三区三线位置关系图 |
| 附件列表: | |
| 附件1 | 建设项目投资备案证 |
| 附件2 | 建设项目营业执照 |
| 附件3 | 土地证 |
| 附件4 | 项目技术咨询合同 |
| 附件5 | 现有项目环保手续(含环评批复、排污许可回执、验收意见) |
| 附件6 | 验收监测和现状监测报告 |
| 附件7 | 污水接管证明和房屋购置合同 |
| 附件8 | **省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查询报告 |
| 附件9 | 委托书 |
| 附件10 | 危废处置承诺 |
| 附件11 | 声明确认 |
| 附件12 | 环评与排污许可联动附表 |
| 附件13 | 修改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