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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2025社保卡便携式发卡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工作已于2025年10月20日结束,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分行2025社保卡便携式发卡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交通银行编号:CGXM212********002
3.评审时间:2025年10月20日
4.评审地点:****(**市**区新开路69号锦绣大厦28层)
5.招标人:****。
地址:**省****广场6号。
联系人:张全泉。
联系电话:0411-****9911-371。
6.招标代理人:****。
联系人:葛倩倩、田丰瑞。
电话:0411-****8619。
地址:**省**市**区新开路69号28层。
7.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29日。
8.中标主要内容:****分行2025社保卡便携式发卡设备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评标委员会成员:富志伟、马立阳、杨晓光、黄淑阳、李京南
10.中标候选人:
****
大****公司
******公司
11.预中标人及预中标价:
| 单位名称 | 含税总价(元)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单价(元/台) | 不含税单价(元/台) | 税率(%) |
| **** | 650000.00 | 643564.36 | 32500.00 | 32178.22 | 1 |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投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招标方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期限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公示期满若无异议,预中标人将成为本项目中标人,不再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