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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集团经营调整,于2025年10月14日发布的关于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应收账款(第一批)诉讼代理单位的公告进行如下更正:
1.标的金额更正为:约380万元;
2.最高限价更正为:19万元,报价超出无效;
3.报名方式更正为: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者,请于2025年10月27日10:00分至2025年10月30日10:00分,带上报名资料到****现场登记报名;
注:请在工作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现场报名。
4.答疑时间更正为:2025年10月30日10:00分之前。注:请在工作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通过电话或到报名现场询问。
其余条款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