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2025年****信息化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中介-非政采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具体见招标文件):
| 序号 |
标项名称 |
预算(万元) |
备注 |
| 1 |
2025年****信息化维保项目 |
47 |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2.报名起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工作时间8时30分整至11时整, 14时30分至17时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整)。标书代写
六.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 09:30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市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907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 09:30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907会议室。标书代写
七.投标保证金:无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6、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7-****2797
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907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6****1826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doc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