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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 1 | **** | 913********994511C | **市**区**桥镇**北路 | 81.86(均分制) | 12% |
| 服务类 |
| 名称:****卫生院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维修范围涵盖建筑物损坏或漏水、水管破裂、道路以及金属门窗等的零星维修或改造。 服务要求: (1)在合同期间,采购人有权根据维修任务量大小、质量维修情况的及时性、特殊情况来进行相应调整,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 (2)在合同期间,采购人认为维修材料需要更换的,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更换。 (3)施工现场需要放置警示标志的,应放置警示标志;如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办公区域、行人发生损害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
史志金、张爱军、黄晞
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须按其成交金额的0.8%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 。
服务费:64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桥镇**南路1号
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0519-****3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嵩山路1-301号
联系人:单馨莹
联系电话:0519-****8295(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馨莹
电话:0519-****8295(8001)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