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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29日-9月30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9日-10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789
通讯地址:**市**新区****
邮 编:017000
2025年9月29日-9月30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 1 | ****关于内****公司建筑垃圾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5]148号 | 2025年9月29日 |
| 2 | ****关****公司选煤厂技术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5]149号 | 2025年9月29日 |
| 鄂环审字〔2025〕148号——内****公司建筑垃圾处置项目.doc |
| 鄂环审字〔2025〕149号——******公司选煤厂技术改造工程.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