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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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市**区**街道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14层01-05室
转让说明事项: 1.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移交,竞租人应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2.交易过程中出租方、****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向竞租人、承租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租人、承租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3.相应标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竞租人参加网络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完整公告及其附件的规定进行处置。 4.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愿以不低于挂牌价竞租,并愿意以挂牌价为起价,****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意向承租方必须充分了解并审慎评估自身对报价的承受能力,谨慎进行报价,一旦报价即为不可撤销的报价。 5.交易中心不对交易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若在看样期至租赁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交易中心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6.资格审核:交易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交易保证金和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经审核确认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才有资格参与竞价。意向承租方须对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交易中心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方可参与竞价。 7.租赁标的设有挂牌价,网络竞价以挂牌价作为起始价。意向承租方按照确定的加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进行报价,竞价系统以“网络竞价(正向多次)、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 8.网络竞价分为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各标的报价时间详见子标的基本信息中的“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9.报价结果通知:竞价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弹出竞价结果提示,交易系统确认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承租方成为系统中载明的本竞租项目的成交方,即视为竞价成交。如果意向承租方报价成交,系统会有短信通知,同时系统自动将《竞价结果通知单》发送到意向承租方注册的帐户中,意向承租方可在我的订单里查询成交信息。 10.成交确认书签署:承租方须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11.合同签订:承租方应按出租方通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