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5年**省肃**黄萤沟萤石矿详查公开出让 | |||
| 项目类型 | 探矿权出让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高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0.0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其他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None |
标段信息
| 1 | E620********581****1001 | 万元 | 其他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省肃**黄萤沟萤石矿详查 统一交易标识码: B02-126********333349J-****1024-003622-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联合体竞买(投标)。 3.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且不存在矿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情形。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纳入**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黑名单的企业及法人不得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 7.竞买人(投标人)需具备对矿产**进行绿色勘查开发利用、对**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竞买人需对以上要求做出承诺,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承诺书。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对以上要求做出必要的响应或说明;如涉及评审内容,应对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明确回应,并对相关赋分内容进行详尽说明或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竞买人(投标人)需具备与勘查、开采及后续加工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能够确保项目从建设到运营的全周期资金保障,具有大中型萤石矿权并购、开发、选矿经历或业绩,拥有非金属绿色矿山建设实践经验和成果,具有氟化工下游完整产业链,熟悉氟化工原料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具有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并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实践经验。为保障矿业权交易项目勘查、开采、冶炼、加工等需要,由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专门设立参与项目的唯一投标人,可使用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资质、业绩参与投标。 竞买人需对以上要求做出承诺,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承诺书。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对以上要求做出必要的响应或说明;如涉及评审内容,应对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明确回应,并对相关赋分内容进行详尽说明或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的意向竞买人(****银行担保保函,并在保函中明确“因如下任意情形且被保证人已无力承担责任的,受****银行主张保函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未及时签署《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或不及时领取《矿业权出让中标通知书》、未及时签署《矿业权出让合同》、未及时缴纳矿业权成交价或出让收益、经出让人或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在出让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串通报价、恶意竞价、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内容。意向竞买人(投标****银行担保保函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银行应当确保担保保****银行主页或其他官方渠道查询,确保保函信息真实有效。保函金额见矿业权基本信息。 保函受益人为****,由****委****交易中心进行核查收取,开具时间应在第四条规定的“出让公告时间”有效期内,保函有效期至2026年5月20日,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送****交易中心自然**交易处901室(邮寄方式以实际送达签收时间或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时间为准,建议通过EMS寄件,其他邮寄方式出现的风险由竞买人(投标人)自行承担,地址:**省**市**区雁兴路68号)。未竞得的竞买人(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出让结果产生后****交易中心办理退保手续,竞得人(中标人)在与****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缴纳成交价或出让收益后凭****书面通知****交易中心办理退保手续。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标书代写 标段内容: 总体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