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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 [2017]365号)、《**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保监[2020]4号)等要求,****县****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项目现场组织开展了**县上龙村****基地养殖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
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20个工作日,公示日期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14日。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黄宁 联系电话:137****7846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尚方****公司 验收单位联系人:罗家信 联系电话:136****7217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尚方****公司
监测单位:报告表项目无监测
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