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3023.3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宝成路西侧、大市场**侧 |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55.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13023.34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5BA0085 | |||
| 起始价: | 2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0月24日 至 2025年11月13日 到 **省公共**交易平台自然**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0月24日 至 2025年11月13日 到 **省公共**交易平台自然**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1月13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11月14日 10时00分在**省公共**交易平台自然**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地块连同地上建筑物整体出让,地上建筑物总面积为10620.46平方米,土地成交后,受让人还须另行受让宗地内地上建筑物价款11112.0616万元(此价格为第三方评估价)。建筑物价款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人民政府指定的财政账户。 2.根据《**县**市政道路**及提升改造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安府办字〔2023〕34号)的规定),竞得人须无偿提供该建筑物第一层8个商铺(建筑面积 228.41平方米)用于拆**置。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河大道292号
联 系 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0796-****38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